案值719万余元,偷车团伙还非法存储枪支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余强)9个月内盗窃22辆轿车,案值人民币719万余元,其中20辆均为丰田佳美轿车,并从金门走私7辆轿车入境倒卖,同时非法存储枪支,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黄明春为首的一伙偷车贼进行了审判。
黄明春绰号“阿春”,1962年出生于台湾省彰化县,无业,来厦门后暂住思明区。因在台湾搞信用卡诈骗、走私,被通缉,无法使用真实身份,所以他在台湾和大陆冒用“赖德戊”和“黄天福”两个名字。
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黄明春纠集一批来自台湾及大陆的犯罪分子,在厦门市、泉州市盗窃小轿车。黄明春对丰田佳美轿车有专业知识,他弄来几个丰田佳美轿车的电脑主板,邮寄回台湾,先进行解码处理。在盗窃过程中,黄明春采用敲碎车后窗三角玻璃打开车门、更换车辆电脑主板等手段实施盗窃,整个盗车过程只需8分钟左右。其他人则分别实施踩点、带路、望风、运送人员、参与销赃等行为。他们总共偷了20辆丰田佳美轿车。
这伙人还曾经偷过一辆广州本田轿车(价值25万余元)。2004年8月29日凌晨,晋江一酒店门口,驾车人可能是喝多睡着了,钥匙插在油门上,他们于是把驾车人抬下车扔到地上,将轿车直接开走。不过对此说法驾车人并不予承认。此外他们还偷了一辆旅行车。这伙人前后作案22次总共盗得轿车价值人民币7198150元。
除了盗窃小轿车,黄明春还从金门走私汽车入境倒卖。2003年11月至2004年3、4月期间,黄明春与翔安农民王文礼合谋,按每趟约15000元的报酬支付给王文礼,从金门走私7辆轿车入境。黄明春通过销售走私车辆,非法获利人民币91万元。
同时,黄明春还犯有非法存储枪支罪。2005年4月,黄明春将其台湾朋友交其代为保管的一把仿六四式手枪藏匿在自己住处的大厅茶几抽屉内,同年5月13日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该手枪为非制式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可发射六四式制式手枪弹。
2005年4月13日,黄明春、方荣贵、林建平、黄文生和黄洪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黄明春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王文礼并主动交代其藏匿枪支的事实。洪启芬于2005年9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06年4月26日,厦门海关缉私局通过电话将李剑约至广州海关缉私局招待所内并将其抓获归案。
昨天下午,厦门中院判处黄明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从犯则分别被处以一年六个月到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