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治污有了硬指标
本报讯(记者 胡占山) 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昨天带着有国家环保总局局长签名的责任书赶到省政府,副省长李斌代表省政府在责任书上签字。国务院要求各地政府控制的主要指标有两项,一是二氧化硫排放量,另一个是水体污染物排放量。 祝兴祥介绍,全国已经有几个省(区)和环保总局签订了责任书,这是国家首次与各地地方政府签订此类责任书,各地近期都要签订。今后,环保指标将和经济发展紧紧“绑”在一起,成为国家考核地方政府的重要指标,每年年终,国务院还会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我省四城市去年出现过酸雨
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已成为全球二氧化硫排放最多的国家。前段时间公布的《吉林省2005年环境状况公报》披露,我省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达38.23万吨,吉林、四平、图们和珲春四个城市年内出现过酸雨。
省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所签责任书中载明:到2010年,吉林省二氧化硫排放量须控制在36.4万吨以内,其中火电行业成为控制重点,通化二道江两个发电机组被要求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脱硫装置的安装,被列入国家关停小火电机组名录的小电厂,也必须按规定期限关闭。
松花江治污是国家点名重点
环境公报披露,2005年我省9个主要湖泊水库中,属于严重污染的劣五类水质的有3个,长春伊通河大部分是劣五类水质。
去年我省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40.68万吨,此次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是到2010年将这个指标控制在36.5万吨之内,其中松花江流域控制在22.5万吨以内。
国家下达的责任书提出了治理措施,包括治理松花江流域污染、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几个方面,其中涉及松花江的篇幅最长,可见国家对此处已高度关注。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尽快开征污水处理费,费用标准最低不得低于0.6元/立方米。
政府表态 给群众干净空气、水源
李斌副省长表示,我省推行的生态省建设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等措施,对环境污染控制起到了重要作用。省政府将把各项控制指标下达到各地,保证在“十一五”期间按国务院、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完成环保任务,让群众呼吸到新鲜空气、喝上干净水。来源:新文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