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期间苯中毒
工会替打工妹维权
法制网讯记者莫小松广西一打工妹在广东打工期间,因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情严重。医院曾两次下发了病危通知书,家里已经变卖了耕牛等财产,还欠下了巨额的医药费。 在广西区、广东省总工会鼎力帮助下,近日,这位打工妹终于得到了厂方16.5万元的赔偿款。
两年前,为了减轻家庭负担,17岁的广西上思县姑娘李妙山初中一毕业,就到广东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第六工业区一家塑胶制品厂打工。长期从事印染、丝印工作,经常接触油漆、白电油、天那水等含苯及苯化学物的有机溶剂,工作期间又没戴口罩。今年年初,李妙山感觉不舒服,经常头晕、乏力,且皮肤变得越来越苍白,只好辞工回广西治疗。4月初,经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检查,被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属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引起的。
在住院期间,李妙山的父亲多次到东莞与厂方交涉,厂方却以李妙山的病和工厂环境无关为由拒付医药费。因病情严重,医院曾两次下了病危通知书。而此时,家里已经变卖了耕牛等财产,欠债欠医药费四万多元。
今年6月,广西自治区总工会获悉情况后,成立专门协调小组与广东省总工会一起,为李妙山提供法律援助。7月11日,广东省总工会派出调查组,到东莞进行调查。
7月14日,经过广西和广东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的努力,工厂派人送来了2万元医疗费。近日,工厂还给予其一次性赔款16.5万元。然而,治疗李妙山的职业病,光换骨髓就要20至30万元。
广西自治区总工会得知此情况后,表示愿与广东省总工会一起,继续为李妙山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