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1日上午10时,国家林业局在216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司副司长王伟介绍中国首次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的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是中国网直播实录:
[曹清尧]: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昨天下午紧急通知大家,今天我们开一场新闻发布会。这几天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试点性拍卖活动十分关注,通过各种方式参与了意见,在此我代表国家林业局衷心感谢大家对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野生动物保护司的副司长王伟先生,就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目的、法律法规及国际上的一些通行做法向大家做一简要的介绍。
[王伟]:
非常高兴今天有机会与新闻界的朋友在一起共同探讨野生动物狩猎这样一个话题。我想,在座的很多记者们可能是第一次了解到我国还有这么一项工作。实际上,这项工作早在1985年就开始了,到现在一直进展得较为顺利。
最近几天,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拍卖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的有关情况予以了极大关注,借此机会,我首先对大家关心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精神,表示深深的谢意!以下我向大家介绍我国开展国际狩猎和本次举行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试点性拍卖的有关情况。
为什么叫试点性拍卖?因为这项工作在我国以往是一事一批,现在调整为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审批,我认为这是一项改革,更好地服务于保护事业,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王伟]:
大家可能已经看到,网上对野生动物额度的拍卖,总体来讲大家是支持的,是欢迎的。当然,也有一些不理解。搞野生动物保护怎么还开展狩猎?提出了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我们非常理解公众的不理解,虽然狩猎一直在进行,但是范围很窄,国际情况介绍得也少。实际上,狩猎不是我国开创的先河,我国仅仅是搞了20多年,从1985年开始。而国际上开展狩猎活动已经有很长的历史。现在,将过去的做法转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所以我们发布了这样一个消息,开展野生动物狩猎额度的拍卖。
[王伟]:
我国国际狩猎活动始于1985年,其目的是统筹生态保护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逐步建立起保护与利用相互促进的和谐发展机制。20多年来,各级林业部门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改革,初步建立起限定狩猎区域、严控狩猎物种和数量、提升资源利用效益、合理分配狩猎收益、促进社区共管的管理框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王伟]:
一是严格依法限定国际狩猎场所。所有国际狩猎场所的确定,均须进行资源本底调查,什么概念呢?狩猎场首先要调查掌握种群数量和结构,才能确定种群需要调控的情况;还要成立经营管理队伍,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完善服务机制和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的认可。到目前,我国经批准对外国人开放的国际狩猎场所共25处,均开展了资源本底调查,制定了资源监测、巡护、导猎、安全等工作制度。
二是对狩猎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实行科学评估制度。对每年用于开展国际狩猎的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都要组织专门的科学评估和论证,要求国际狩猎的种类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并且每种野生动物年狩猎数量是根据野生动物自然死亡率和调控野生种群数量的需要,还必须严格遵循"打公不打母、打老不打幼"的国际惯例要求,确保其对野外资源不造成损害。现阶段,我国开展国际狩猎的野生动物主要有14种,年国际狩猎野生动物数量由最初的3头(只)逐步增长到2005年的123头(只),所猎野生动物个体均为年老的雄性个体,对缓解局部区域野生动物的食物压力,尤其是缓解年幼个体的食物压力,具有积极的生态意义。
[王伟]:
三是促使国际狩猎价格与国际接轨,极大提高资源利用效益。目前盘羊、羚牛、岩羊、鹿类国际狩猎价格达到数千或上万美元。截止2005年底,我国共接待国际猎人1101人次,狩猎野生动物总数1347头(只),狩猎收入3639万美元。这与当地群众以往"猎羊吃肉"的原始利用方式相比,其价值增长了数百倍,从而使当地政府和群众更加珍惜野生动物资源,也更加重视、关心野生动物保护。
[王伟]:
四是建立和逐步完善狩猎收益分配制度,确保狩猎收入主要用于保护和补偿周边群众。为确保国际狩猎有利于野生动物保护,原林业部就严格规定了狩猎收入主要用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原则,各地林业部门也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了收益使用制度,确保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基层保护工作和补助当地群众,实现社区共管。以青海省都兰国际狩猎场为例,该区域岩羊总数约2万头,每年用于国际狩猎的数量仅几十头,狩猎收入约20-30万美元,其中相当一部分补助给周边牧民,每户增加年收入在2000-3000元之间,由此使牧民了解到野生动物的价值,这项工作长期以来,我们看到了很好的效果。改变了对野生动物的传统观念,自觉摒弃了任意猎杀的习俗,还主动为野生岩羊预留草场和抵制盗猎,形成了社区共管的良好局面。因为野生动物资源分布区不是一个真空地带,而是与周边社会经济密切相关。
[王伟]:
野生动物还与国民经济关系密切,例如,我们每个在座的人都接触过野生动物,都吃过中药,所以我们讲,野生动物特别是我们国家中药的问题,85%是动植物,15%是矿物,所以每个人可能都对野生动物有接触。在西北的牧区,野生动物恰恰分布在牧民的草场内。所以,如果对外开展狩猎,放弃了牧民所得的收入,这项工作是很难开展的。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也做过调查,当牧民有了效益的时候,他会积极地支持,积极地去举报,积极地去保护,当利益与他没有关系的时候,他不愿意让野生动物到他的牧区活动,有可能会造成乱捕乱猎。所以,我们认为开展狩猎,不像有的同志讲的,是对野生动物资源基础的破坏。希望大家有机会去看一看。我们感觉到狩猎场里的动物是越打越多。为什么呢?主要是控制了人为的乱捕乱猎,有计划地开展,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尝试,否则我们也不会将这项工作延续了20多年。
[王伟]:
通过上述措施,我国国际狩猎活动在摸索中起步,在规范中发展,20多年的实践初步证明,开展国际狩猎对当地的野生动物保护已经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当地政府和周边群众也从中受益,进而推动了当地政府和群众对保护事业的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积极配合。
狩猎野生动物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从我国法律上看,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定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同时规定七种情况下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需要申请特许猎捕证,其中第六项明确将"为调控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经科学论证必须猎捕的"划入特许猎捕范围。八十年代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时候,我们参考了国际上的资料,国际上也是这么做的。在顶级野生动物物种数量下降的情况下,开展狩猎就是调控种群的一个很有效的办法。
[王伟]:
第二十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必须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核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上述条款,从调整、完善种群结构的角度,经科学论证,在遵循"打公不打母、打老不打幼"要求的情况下,适当许可国际狩猎,并以此推进保护与地方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也符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精神。
[王伟]:
从国际上来看,适度的、可持续的狩猎活动早已得到普遍认可,濒危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还专门为非洲犀牛、大象等狩猎活动核定限额。据美国鱼和野生动物管理局对2001年美国狩猎状况的调查,该年美国共有1300万16岁以上公民参加了狩猎活动,产生了206亿美元的经济效应。我国20多年来开展国际狩猎,管理规范严格,也未引发国际主流保护界的异议,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就是这项活动得到了国际认可,并且类似活动在国外开展得非常正常。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一活动有利于野生动物种群和当地生态保护,有利于兼顾周边社会经济,达到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目标。
[曹清尧]:
刚才王司长就国际狩猎的法律法规给大家做了介绍,原来定于本月13号在四川成都开展的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额度国际野生动物试点性拍卖活动,这是我国首次对狩猎额度进行公开拍卖。为了慎重起见,更加广泛地听取各方的意见,完善这项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国家林业局决定,推后此项活动,因为这项活动社会上十分关注,为了更加科学、民主决策,原定13号的活动推后进行。
下面欢迎大家就有关问题提问。
[上海东方卫视记者]:
刚才王司长讲到,这次由过去的行政审批调整为阳光审批,我也注意到有些报告,有资格狩猎的人是外籍人士。“阳光审批”为什么只允许外籍人士狩猎?
[王伟]:
这个问题过去有人提过,我们也研究过,主要考虑国人的支付能力和相应的消费心理。1985年开始国际狩猎,到现在价格都是数千上万美金,在没有相应氛围的情况下,国人恐怕不愿意去,也没有人提出过这类申请。从去年开始,有个别人到非洲去打猎,就这么一例。所以,我们对外狩猎以后,不像有的网民说的那样,中国人为什么不能打?像过去一句话讲的,只是对外国人如何如何。国人狩猎,我们非常欢迎,我们国家对狩猎的问题,也是由两个部门来控制,一个是国家林业局,依法进行狩猎管理;另外还有枪支管理,没有枪支也没有办法打,还必须用莱福枪,这也是一个问题。但是,对国人狩猎的门,从来没关过。
(责任编辑:王永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