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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是该楼盘一直打出的卖点。 王维宣摄
本报讯(记者胡怀土)8月6日,站在小区运动型会所广州奥林匹克大楼前,广州奥林匹克花园业主杨先生黯然神伤。“6年前买楼时就是被‘运动就在家门口’这句口号打动的,但是会所后来被两次转卖,据说将要变身夜总会,这个全城唯一的运动型会所可能要和我们所有业主永别了”。杨先生指着悬挂在大楼入口处的“阳光健身工程”金匾苦笑道:“最后一批业主入住不到5年,这个阳光健身工程就变成阳光下的欺诈”。
运动卖点:
楼盘高价仍热卖
杨先生是广州奥林匹克花园(以下简称广奥)最早的一批业主。1999年下半年他几乎看遍广州所有在售楼盘,当他和家人来到广奥时第一感觉就是“惊艳”,尤其是五层楼的运动型会所有游泳池、羽毛球场、乒乓球桌、保龄球馆、攀岩等数十种体育设施让人向往。当时,广奥的单位每平方米售价4000多元,比附近楼盘的售价高出约20%。但是杨先生全家还是被这里的“卖的不只是房子,而是一种健康生活方式”、“运动就在家门口”等口号打动。而有关部门颁发的“阳光健身工程”荣誉也给了他信心。据了解,从1999年至2002年共有2000多住户被“健康的生活方式”口号吸引,陆续入住。
首次转卖:
服务项目减少质量下降
广奥销售时,同时向业主推销“永久会员卡”,按持卡人享受权益不同,会员卡售价从2.5万元~11万元不等,所有会员均可永久免费使用会所的设施。据初步统计持卡会员共有60多名,以售价4.4万元~6.8万元的金卡会员居多。
陈先生入住时花5万元买了一张金卡,几乎每周都去会所做运动,感觉会所的服务不错。然而,2002年夏季,会所运动项目开始缩水,健康管家、保龄球、氧吧等相继消失,服务水准也明显下降。
2005年3月,会所突然更名为“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广奥店”(以下简称中体运动城)。原来会所(即广州奥林匹克大厦)被开发商之一广东金业集团(2002年更名为广东奥园置业集团)卖给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之上市公司中体产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体股份),而新买家中体股份本就是开发商两大股东之一。中体产业股份公司的2005年年报证实,早在2002年该公司以4500万元收购广州奥林匹克大厦(即会所)的形式,抵消该公司应收广东奥园企业集团股权款的债务。
中体股份的年报给部分会员敲响警钟。今年6月,陆续有永久会员到会所要求转让会籍,因为按当初的购买协议,会员资格可以转让。但运动城表示,2002年大厦卖给中体股份时并没有包括这批永久会员权益,过去3年给会员免费入场是为了给运动城促销。
二次转手:
会所可能改做夜总会
今年7月初,小区业主论坛传出内幕消息,会所已被再次转手,新东家准备将会所改为夜总会。更有业主在会所健身时看到工程人员在现场测量,会员及业主开始担心“运动就在家门口”这句曾让业主们感到自豪的著名口号可能会变成他们“心中的痛”。
8月3日,中体股份的一个公告证实了这个内幕消息。公告表示,该公司董事会7月31日表决同意,以人民币4740万元的价格出售广州奥林匹克大厦。因为该大厦地处广州,公司难以单独经营,加上前任经营者过度使用,导致大厦的维护费用折旧较高,继续持有该大厦对公司利润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故董事会同意出售。
针锋相对
连续几天,记者多次试图联系广奥开发商奥园置业未果。在业主的帮助下,找到中体股份在穗的最高负责人北京中体健身投资管理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凌宁。凌宁只愿以个人身份发表看法。但他的说法却引来业主和会员们针锋相对的反驳:
凌宁:广州奥林匹克大厦不是小区会所,不知道为何业主们把大厦理解为小区会所。大厦产权独立,并没摊分小区公共面积。大厦易主后是否变成夜总会,要由新东家决定。
业主:购房合同上,公共配套一栏确有“会所(1)”的字样。
广奥业委会:查阅小区及大厦规划报建材料发现,大厦在整个小区规划当中为小区会所设施,甚至大厦内的羽毛球馆和乒乓球馆等在报建时都有明确功能划分。
凌宁:大厦第一次易主时,原开发商并没有将终生会员的权益转移过来,这几年免费向会员提供服务,已经是出于体育工作者的良知。这些永久会员是否有点贪小便宜呢?天底下哪有免费午餐?
业主:当初永久会员证也是中体股份作为股东之一时实施的。
凌宁:中体股份当时只是开发商的小股东,实际上对这些活动是失控的。不过考虑到这是个历史问题,公司准备对这部分永久会员作出经济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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