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路漫漫——直击“天津乙肝歧视第一案”
北方网专稿(记者于浩):8月10日上午,天津河东区法院第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前备受关注的“天津乙肝歧视第一案”,这也是我国首宗乙肝病毒携带者因受歧视而影响就业的案例。在两个小时庭审后,法官认为就业协议书是由学生、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用人单位共同签署的,因此宣布依职权追加西南交通大学入讼,并择期继续审理。
案情回放:胜或败诉不再执着,只想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2004年年底,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天津)到西南交通大学招聘毕业生,老师们毫不犹豫地推荐了凌云(化名)。 此后,凌云的表现也赢得了该设计院的信任,顺利通过了考查。同年12月27日,凌云与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天津)、西南交通大学,签订了高校毕业就业协议。2005年7月10日,凌云满怀兴奋地来到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报到。8月3日,单位组织新员工去天津市第三医院体检,尽管凌云肝功能正常,但是却被查出患有乙肝小三阳。转天,该设计院带着凌云到天津市传染病医院复查DNA。一个星期后,复查结果出来,尽管复查DNA指标小于1000,属于正常,且凌云肝功能正常,但设计院仍然以初检医院的乙肝小三阳结果为由,拒绝与凌云签订劳动合同,并单方解除三方签订的就业协议,将凌云的人事档案退回学校。此后,凌云又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南地区最大的医院之一)检查并咨询专家后得知属于“非活动性乙肝病毒携带状态”。专家明确指出,该种情况只是不适合餐饮业、婴幼保健这两种工作。
2006年5月24日,凌云以用人单位违约为由将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起诉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原告认为,自己虽然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但并非乙型肝炎病人,身体状况符合被告单位设计工作的要求,但被告以原告的体检结果为依据,单方面将原告视为乙型肝炎病人,拒绝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6条“不得歧视病毒携带者”的规定,同时违反了协议的有关规定。被告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认为,该单位工作性质决定了员工经常要集体出差,一起生活、吃住,所以其他职工对乙肝等传染性病人非常反感。因此,单位在与毕业生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写明,如体检查明患有不适合工作性质的或严重的疾病,毕业生将被退回。
针对这一案件,凌云的代理律师李方平说:“我国宪法和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不因职业、民族、宗教信仰、性别等因素而受到歧视性待遇。劳动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人权,剥夺一个人的劳动权等同于剥夺了他的生存权利。乙肝歧视现象是违反科学和社会公德的,也违反了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这些乙肝病毒携带者将可能因此而丧失工作、学习的机会,并由此产生心理阴影,周围的人也会疏远他们。这次已经是我第3次来天津了,而凌云也是第5次了,耗费了我们大量的精力与物力。我认为这样的一个民事诉讼,胜或败诉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应该有更多的人关注凌云他们这些弱势群体。”
凌云的代理律师李方平还说:“第三次开庭中,原、被告双方没有提出新证据,所以只需西南交通大学再次提交一份证明,在6个月内应该可以宣判了。”面对一审第三次开庭的结果,风尘仆仆赶来的凌云告诉记者:“从我第一次踏上驶离天津的列车时,心中就暗暗下定决心,一定会讨回公道!这次之后,我可能由天津直接转道去深圳那边找工作。希望有一个新的开始!感谢帮助过我和正在帮助我的朋友,祝你们一生平安,我想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们的,也不会忘记曾经和你们在这片土地上付出的努力!”
专家观点:乙肝认识误区多,市民应多渠道了解
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主任王撷秀教授说:“据全国病毒性肝炎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我国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为57.6%,乙肝病毒携带率为9.75%,据此推算全国有6.9亿人曾感染过乙肝病毒,其中1.2亿人长期携带乙肝病毒。在我国近10年法定报告的传染病中,急性乙肝报告发病率高居前5位。天津市是乙肝流行较严重的地区之一,据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对全市病毒性肝炎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显示,自2003年开始本市乙肝发病数呈明显上升趋势,且远远高于全国平均上升的幅度。2004年较2003年上升83%,2005年较2004年上升28.97%,乙肝病例数占病毒性肝炎总发病人数的73.4%,发病以15岁以上人群为主。近两年,乙肝位居本市传染病发病、死亡的第2位,乙肝病毒携带率已超过10%。”同时,记者在2005年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中国病毒性肝炎流行现状及其相关问题》的报告中看到,目前,约75%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及患者认为“影响了求职、职业发展以及人际关系”;约46.8%的患者认为乙肝是“遗传病”。
市卫生防病中心乙肝防治李姓专家说:“目前,一些市民对于乙肝知识知道不多,常常把乙肝患者同乙肝病毒携带者混淆,造成不必要的心理恐慌。医学上认为,乙肝澳抗阳性的人,只要肝功能正常,就不算做乙肝病人,而被称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澳抗阳性即表面抗原阳性,所谓的大三阳、小三阳。在乙肝‘两对半’化验中,人们习惯把表面抗原、e抗体、核心抗体三项同时呈阳性称为‘小三阳’,这时机体病毒复制相对静止,病毒含量相对较低。表面抗原、e抗原、e抗体三项同时呈阳性称为“大三阳”。这时机体病毒复制相对活跃、病毒含量较高。乙肝的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血和血制品、母婴、破损的皮肤和黏膜及性接触传播。和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常的生活接触一般不会感染”。
乙肝“战友”:汇聚大家的力量,找回我们的阳光
目前,我国最大的乙肝公益网站肝胆相照论坛,约有20万的注册帐号,绝大部分是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在论坛里,这些网友们亲切地称彼此为“战友”,除了互相倾诉生活中受到的委屈外,也交流乙肝治疗和保健方面的经验。当凌云在论坛上透露自己要打官司的想法后,立刻引起了“战友们”的强烈反响,至今已有近3千人在网上声援信上签名。
以下是部分贴文的摘录:
半空中的香烟:支持,绝对支持,没理由不支持。支持凌云就等于支持自己和大家,不能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就不能工作,不能得到和常人一样的爱情,不能得到他人的关心,爱护和尊重!
Wusejiu:对原告凌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表示坚定声援!
Lishun:立法消除乙肝歧视,共创美好和谐社会!我们呼吁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八条进行修改完善,对用人单位的健康知情权进行必要的限制,对招聘体检进行必要的规范,以在立法层面消除就业领域乙肝歧视!
韩雪:给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些关爱,给他们留下生存的空间,不要让他们绝望。建立一个和谐社会,让每一个人爱自己也爱他人。
Yayasuper:大家团结一心,现在医学进步很快,希望10年内,乙肝能得到彻底的治愈。我们应该积极向上,我亲爱的战友们。
志愿者小何告诉记者:“目前,天津乙肝患者和携带者的活动主要以聚会为主,为的是让他们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以及和健康人沟通时的平等。同时,举办一些科普讲座,来消除他们的心理阴影和周围人的恐慌。”
记者点评:反对乙肝歧视,我们在路上!
刚刚迈出校门第一步,凌云就遭受到自己人生路上的重大打击,而对于全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这只不过是沧海一粟。就业遭遇乙肝歧视早已有之,有的人在歧视的眼神中选择了终结生命、逃避现实,有的人触碰道德的底线,雇佣体检“枪手”来换取一份本就属于他的工作,但凌云选择了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笔者希望,这是所有“战友们”清晨看到的第一缕曙光,是为反歧视吹响的又一声号角。
我们知道,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在很大程度上同人们长期以来对肝炎病毒的误解甚至是恐惧有关。可以这样说,正是由于乙肝传播常识的缺乏和法规的弹性规定,让乙肝患者遭遇了极大不公平。这种不公平不仅仅停留在升学和就业方面,而且也体现在心理伤害上。但令每个乙肝携带者感到欣慰的是,全国人大法工委已经发布了《劳同合同法(草案)》,向全社会征求修改意见。
现在看来,无论从医学角度还是从社会角度,乙肝问题的解决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从周一超泄愤杀人到张先著提起行政诉讼,再到1611名公民提起违宪审查,乙肝病毒携带者经历了从非理性抗争到理性诉求的维权过程,最终促使国家有关部门对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做出了修正。但是在公务员之外的更广阔的行业中,乙肝病毒携带者又该如何争得自己的一席之地?凌云的官司会不会成为又一块敲门砖?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