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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11日电 房价居高不下,仍是压在老百姓心头的一块石头。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程毕凡在今天的香港《文汇报》上撰文称,问题的根本是出在:放弃了原先正确的市场化与社会保障相平衡的住房体制。当下,应该把政策重点转移到切实重建住房社会保障体系上来。
今年建设部发布过两组数字:一是中国城镇居民住房私有率已高达82%,居世界第一;二是城镇人均居住面积高达26平米,其中北京、上海分别升高到32.86和33.07平米。
文章指出,这两组数字都含有水分。其实,82%中的50%以上是来自企事业单位的极低价房改福利售房;剩下的32%,又有一半以上来自拆迁户的被迫买房;余下部分还包括投资性房产以及开发商的待售房(或囤积房)。至于人均分居住面积,若按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则低得多。以北京为例,只有19.5平米!差别在于,建设部的统计把尚未拥有正式户口的常住人口排斥在外,恰恰是这部分人居住条件非常差。
文章说,1998年在房改福利售房即将结束之际,为规划新的住房制度,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强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这一纲领性文件明确地指出,中国要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即“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它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
按建设部的统计,中低收入家庭占城镇总人口70%-80%,经济适用房实行土地划拨和税费优惠,房价与居民家庭收入比大致为4:1,开发商只赚约3%的微利。
但是到了2003年,住房基本供应结构的提法改变成:“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房”。这明确发出了要大动作裁减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比重的信号,引得嗅觉灵敏的开发商欣喜若狂弹冠相庆。显然,其实质是大力压缩住房的社会保障,把绝大多数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都赶向市场。
1999年全国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曾超过一亿平方米,约占同期商品住宅竣工总面积的50%;2003年锐减至6.1%;到2005年大约只剩下2.5%。从2003年起住房价格就掌控在发展商手中,一路猛涨。至于廉租房,迄今全国才有约33万单元,简直微不足道。
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发达国家的房价与家庭收入比,一般在1.8倍到5.5倍之间,而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应在3倍到6倍之间为宜。而中国目前的情况,以北京和上海为例,按国家统计局今年5月的统计,两地户均年收入大约在3.6万元左右。若购买一套70-90平方米的住房,均价每平米7000元(按保守的估算),其房价收入比则高达13.7倍到17.5倍。
据报道,上海、北京和广州按揭购房一族的平均月供分别高达45%、42%和39%,都已大大超过“三分之一”的国际警戒线,出现了所谓“房奴”现象。
文章表示,就整体而言,内地仍是实行低工资制,大多数城镇家庭买不起日益昂贵的商品房是现实情况,也是社会共识。至于居住条件,则是虽有改善,但决不表明这主要是由于居民已有能力进入商品房市场所导致的。
文章认为,过大依赖房地产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是不利的,中国城市化的发展使经济适用房市场空间扩大,而且由于资金可多途径筹措,回笼也快,它具有很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只要政策得当,善于管理,经济适用房的发展会比普通商品房更稳健地带动相关产业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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