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类住房是‘夹间层’。不属廉租房对象,符合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居民,可以租用。”昨天,杭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酝酿经济租赁房的初衷。
经济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及租赁对象,以有限租赁方式解决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专项住房。 在实施操作中,经济适用租赁住房将按照政府主导、资格准入、轮候配租、契约管理的原则进行建设和租赁,只租不售。
据了解,早在前两年,杭州市政府就表示,将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租赁住房。而此举与建设部正在考虑的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方案非常相近。而今年二三月份,杭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中心已将初步研究的《杭州市经济租赁住房的相关实施办法》上报给杭州市政府审批。
“租金肯定比市场上同地段普通出租房便宜,但具体租金还是要通过有关部门测算才能确定。”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并且,如果实施办法通过后,从短期来看,杭州市经济适用房还是以出售为主,经济租赁房所占的比例并不会很大。”
而对于原定于今年重新发放经济适用房准购证的决定到目前为止仍未确定启动时间,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与经济租赁房的酝酿并无任何干系。
“从实际情况看,仅靠经济适用房将难以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最终仍要依靠廉租房。”该人士还向记者透露,目前,《廉租房保障实施办法》也在制定中,主要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租金减免”这一项具体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