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在纪念今年的“五·八”世界红十字日期间,市红十字会在全市开展了医疗救助基金的募捐活动,目的是为了那些患有重病的市民筹集部分医疗费用,以减轻他们所遭受的巨额医疗费用负担。
有几位市民给本报热线来电询问,对市红十字会的医疗救助基金发放问题不太清楚,对如何申请这项救助基金提出疑问。 也有的市民反映,自己明明有病急需用钱,但在向市红十字会的医疗救助基金申请救助时,却没有得到批准。而有的市民则提出,有些申请者明明符合有关救助的条件,也得到了批准,但是为什么得到的钱,只是其巨额治疗费用中的一小部分,根本是杯水车薪,不够治疗疾病时使用。
针对市民提出的疑问,记者日前走访了市红十字会,并采访了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
医疗救助基金已资助多位病患者
据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蒋晓荣介绍,截止到目前,市红十字会利用医疗救助基金已经救助了11位身患重大疾病的患者。在被救助者当中,有6人是白血病患者(其中2位在得到救助基金后都已经到医院进行了骨髓移植手术)。有2人是肾衰患者,有3人是癌症和其它重症患者。如市红十字会在通过本报得知三里店派出所管段民警于伍生不幸患上淋巴癌,还一心想投入到社区的治安工作中的事迹后,于7月25日向于伍生捐赠了1.5万元……
当前社会上确实还是有很多人不了解市红十字会的救助政策,有的人直接上门来求助,工作人员对他们的遭遇和现状也确实非常的同情,但是并没有得到救助资金。
三类对象被纳入医疗救助基金救助范围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梁菁介绍了市民如需申请医疗救助基金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梁菁表示,根据今年6月该红十字会正式实施的《申请桂林市红十字会医疗救助基金条件及程序》,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予以救助。其中基本条件是:常住户口在桂林市、县行政区域的贫困家庭人员患重病及妊娠分娩遇急危重症,根据基金状况,由市红十字会医疗救助领导小组每年确定一定比例下发到各县,辖区红十字会,将部分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据介绍,目前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对象包括三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或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是患重大疾病家庭和急危重症孕产妇难以承担巨额医疗费负担的人员;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虽然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但因患各种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孕妇因抢救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中的常住成员;重大疾病。
“根据规定,对那些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求助者,即使存在一定困难也不能发放医疗救助基金。至于符合条件的,也应该经过正常的申请、审批程序,先将材料提交所在县或者辖区的红十字会。”梁菁说:“为了确保公正,我们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的审批是十分严格的,连其医疗门诊费用的发票都要求全部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整个基金的发放绝对公正。”
慈善救助基金非常缺乏,救助有限
在实际情况中,一些申请者符合发放医疗救助基金的条件,并获得了批准,但申请者所得到的救助资金数额与巨额的医疗费用相比却非常少,这也引起部分市民的疑问。
对于市民的疑问,梁菁解释到,在今年的世界红十字日期间,市红十字会所开展的医疗救助基金募集活动开展得比较顺利,在广大市民的踊跃参与下,截止到目前募集到善款约43万元,这是在未遇到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历年来募集到民间捐款最多的一年。虽然如此,对于那些需要救助的人来说,这些钱还是太少。如今年已获救助的莫尚鹏,只有15岁,是因为急性淋巴性白血病而住院治疗的。莫尚鹏在治疗时已经花费了33万元,在医院进行了骨髓移植的手术以后,维持治疗还需要30万余元。而他的父母都是普通的职工,但我们仍只能给予他15000元,因为资金有限我们也是心有余而不足啊,这43万元全给他也不够。如果全部给他,对于其他有需要的市民来说,又是不公平的。另外,考虑到公平的政策,每个辖区发放医疗救助基金都有计划的名额。由于资金有限,所以不是每个需要救助的人都可以得到救助。红十字会只能遵循“救助最需要救助的人”这一原则,依据善款总数的情况,能帮助多少人就帮助多少。据介绍,医疗救助基金提供给每个救助对象的累计门诊救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000元。另外,为了公平起见,对每个城区和县都有名额限制。
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情况欢迎社会监督
在日常采访中,记者曾接触过许多热衷于做慈善的市民,并问及他们为什么不愿意将善款直接捐给专门的慈善机构时,一些市民的态度是:“我们信不过他们,还是自己直接捐给有需要的人觉得更放心。”
对此,梁菁认为,对于部分市民“信不过”的问题,是可以理解的,这也要求我们今后在医疗救助基金的发放发面做得更透明,今后,我们将在自己的网页上公开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情况,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这项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
梁菁表示,按目前情况看来,为医疗救助基金捐款的市民非常热情,也做出重要贡献;但捐款的单位却非常少,只有190多个单位参加了募捐活动。慈善事业如果得不到全社会特别是各企事业单位的关注,那么在开展时还是有相当程度的困难。因此,梁菁希望,社会各界都能伸出援手,为慈善事业献出一份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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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重大疾病”是指下列情况:1.慢性肾功能衰竭期(尿毒症)需定期做血透析治疗者;2.急、慢性心功能衰竭;3.在校学生突发重度精神分裂症;4.急性白血病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病;5.见义勇为遭意外伤害危及生命急需抢救;6.个别较特殊的重大疾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