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八名不法分子勾结盗窃、走私在厦门被判刑
新华网厦门8月11日电 (记者胡苏)
两岸八名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先后盗窃轿车22辆、走私高级轿车7辆,其中一名台湾籍不法分子还非法储存枪支。日前该犯罪团伙八名成员分别被厦门市中级法院判刑,一台湾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间,黄明春(台湾彰化县人)纠集方荣贵(台湾金门县人)、洪启芬、林建平、黄洪涛等4人,先后22次在厦门、泉州等地盗窃小轿车22辆,价值人民币720余万元。
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间,黄明春、洪启芬、林建平、黄洪涛、王文礼、黄文生、李剑等7人又多次进行走私、销赃等犯罪活动,先后从金门走私7辆高档轿车入境,从中非法获利98万余元,偷逃税款77万余元。
2005年4月,黄明春还将其台湾朋友交其代为保管的一把手枪藏匿在自己在厦门的住处,同年5月13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厦门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黄明春犯盗窃罪、走私普通货物罪、非法储存枪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罪犯被分别判处14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不同数额的罚金。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