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胆囊成植物人 向医院索赔160万
两级法院四次审理 医院一次性赔偿18万元,护理老人至生命终结
本报讯 (记者 李增勇) 做胆囊切除,却变成了植物人,病人家属一怒之下提起诉讼,向医院索赔160万。历时两年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四次审理,近日达成调解,由医院一次性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18万元,并承担后期治疗费用、护理至生命终结。
病人做手术变成植物人
胡某60多岁,右上腹反复疼痛了将近三年。 2001年4月17日,腹痛发作,胡某在家人陪同下到万州某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胆囊结石伴慢性炎症、右胆内胆管结石”。胡某随即住院治疗。
住院第三天,医院对胡某进行腹腔镜胆囊切除术。手术过程中,胡某突然心跳、呼吸骤停。经抢救,胡某心跳、呼吸恢复,但神志未恢复,并伴有间歇性抽搐。后来确认,造成了胡某缺血缺氧性脑病。至今,胡某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
家属向医院索赔160万
司法技术鉴定认定医院在对胡某胆囊切除手术中存在医疗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胡某的残疾程度为一级,系完全护理依赖,需专人护理。
2003年11月,胡的家属以医院有重大医疗过错为由,向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起诉,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各种费用160余万元。
两年四审医院赔偿18万
由于胡某家属及医院均不服一审判决,该案历时两年多,经过两级法院四次审理。最终,重庆市二中院经过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医院一次性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18万元,并承担后期治疗费用、护理至生命终结。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