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玲实习生张志雄)新学年即将来临,为监督我市各中小学的收费行为,市物价局昨日公布了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详见附表),市民若发现学校有乱收费行为,可及时拨打12358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农村小学、初中杂费全免
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杂费(含信息技术费、取暖费)全部免除,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实施范围是全市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免杂费标准为:小学190元/生·年,初中240元/生·年;贫困县(蓝田)小学181元/生·年,初中223元/生·年,城三区(新城、碑林、莲湖)中具有该区农业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以及其他六区(灞桥、未央、雁塔、阎良、临潼、长安)中属城市范畴学校具有该区农业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同时纳入实施范围,免杂费标准为:小学240元/生·年,初中300元/生·年。
公办小学、初中不得收取借读费
根据市物发[2006]20号、陕价行函[2006]5号文件规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对援外、支边及野外作业人员和现役军人子女需投亲靠友借读以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借读或务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入学,不得收取借读费。对暂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校接收非本单位子女就读可按规定收取借读费,小学借读费300元/生·学期,初中500元/生·学期。
小学托管费如何收取
收费标准为60元/生·学期,仅限于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六区的城市学校,其他区县不执行。坚持自愿原则,不得上新课。由学校组织各种活动,课后延长至下午6时30分。若违反《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办小学课后托管班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校办班及收费资格。
2006年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
附表一
西 安 市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经 费 保 障 机 制改 革 范 围
以 外 的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公 办 中 小 学 校 收 费 项 目 标 准 表
单位:元/生·学期
服务收费
项目 “一费制”杂费(最高标准)代办费 寄宿生住宿费
标准
学校 杂费课本费 住宿费 搭伙费 自行车保管费
100 冬 季取
小学信息技 暖费 按 按招投 每生 每月
基本杂市价 费 标中标 按物 价 按 伙 不 高于 5
费55 术教育 发 部 门核 食成 元, 参见
费45 (2002 零售价 准的标 本收 市 物 发
格据实
130 295 号 核收 准收取 费 〔2005 88
初中 文件 执号
基 本杂 信息技 行
费 80 术教 育
费 50
备注:1.市中小学校取暖费标准(一学年按一个采暖期收费);2.市义务段中小学校信息技
术教育费: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不得收取,虽有条件但按课程要求小学一、二年级及未开设的年级不得收取。3.城务工农民子女在相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市学校)就读的,与当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4.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按“一费制”规定收费标准执行。5.暂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校接收非本单位子女就读可按规定收取借读费,小学借读费
300元/生·学期,初中500元/生·学期。
附表二
西 安 市 实 施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经 费 保 障 机 制 改 革 的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公 办 中 小 学 校 收 费 项 目 和 标 准 表
单位:元/生·学期
项
标 目课本费寄 宿生住宿费学校 准
小 学分别由各设 区市物价、财政、教育部
按招投标中标零售价格据实收取
初 中门根据实际情况按成本核定
附表三
西 安 市 高 中 学 校( 含 职 业 高 中 )收 费 标 准
一、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收费标准
类别
学费 取暖费 借读费 择校费(三年) 毕业证工本费(元/本)
省级重点 800
冬 季取暖 1000 15000
城市高中 350 费按市价
高 费 发 800 市级重点 12000
中 农村高中 200 4004.5
( 2002普通高中 9000职业 文科 700 295 号文高中 件执行
理科 900
高中择校费(:1)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 备
八十三中、交大附中等8 所中学每生3 年最高不超过 2万元。(2)企事业学校招收的择校注生除收取规定的学费后,可按规定再收取择校费。(3择校费用在开学入校时一次性收取。
( 4民办高中不执行择校生收费政策。(5)有关收费文件参见(市价费发2000257号)、(陕
价费发200383号)、(市价费发2003148号)。
二、代办费用
序号 费用名称说 明
1 按 省教育厅公布的必须配备的学生用书(不含教辅材料)及政府采购零
课本费 售价格核收。
2 自行车保管费 每生每月不高于 5元,参见市物发〔200588号。
3 住宿费 ( 1住宿 费:每人每月城市20元,农村10元(公寓制管理按物价部门核
准的标准收取)。
4 搭伙费 按伙食成本收费。
( 1 用燃油锅炉取暖的,每生每个采暖期不超过80元。(2)用电锅炉取暖
的,每生每个采暖期不超过 90元。(3)用空调取暖的,每生每个采暖期不
5 冬季取暖费
超过 60元。(4用天然气取暖的,每生每个采暖期不超过50元。(5对煤
炉 和燃煤锅炉取暖的中小学校 ,取暖费实行动态管理(参见 市价费发
〔2002 295号文件)。
6 统考招生费 ①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费 95元(陕价费调发〔20033号)。②高中毕业会考
收费:考试课6元/生·科,考查课4元/生·科。
7 文体卫生费 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8 班费 每生每学期不超过 5元。
9 毕业证工本费 4.5元/本。
高中 60元/生·学期,此项收费是具备开设信息技术课条件的学校经收费
10 计算机培训费
资格审核部门批 准并办证后方可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陕价费发2002
19号)。
附表四
企 业 改 制 学 校 收 费 项 目 及 标 准
收费
类别 学费(元/生·学期)择校费(元/生·三年)
小学 700
初中
1000
省级重点 200015000
高中 市级重点 160012000
普通高中 15009000
备注:1.企业尚承担企业子弟一定教育费用的改制企办中小学,对本企业子弟(不分单双职工)
按政府公办中小学统一收费标准执行。2.企业完全不承担本企业子弟任何教育费用的改制企办
中小学,在不高于公办规定借读费标准的前提下,由企业和学校协商确定本企业子弟收费标准,
并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企业正式发文并报市、区(县)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3.联
合办学单位子弟的收费标准,由学校和联合办学单位在不高于接收社会学生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退费规定:
公办中小学生入学后,因故确实不能在校坚持学习要求退学的,学校应准予退学,并给予退费。在开学后一个月之内要求退学的,学费(杂费)、借读费按已收费金额的50退费;在开学两个月之内要求退费的,按已收费金额的20退费;超过两个月的不退费。退费时间以书面申请日期为准。
民办中小学校学生退(转)学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给学生办理退(转)学退费手续。
(一)开学前申请退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退还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
(二)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期收费的,1个月以内核退70 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 内核退 50;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核退40 ;超过3个月的不再退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