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正言刑屹霆郜征)曾被央视“3·15”晚会曝光,引起中央领导重视的“米邦塔”仙人掌全国诈骗案有最新进展,其中发生在合肥的诈骗案成为“米邦塔”系列案中首例被公诉的,并于日前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3被告人被法院认定犯非法经营、虚假出资、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4罪。被告人陈少明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彭太义被判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帮两人虚假注册开公司的被告人杨涛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7月7日,该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报7月8日曾报道),日前一审宣判。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陈少明、彭太义及彭春根(另案处理)三人筹备出资设立合肥丰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分三期缴足,在缴足第一期50050元取得营业执照后,陈少明、彭太义、彭春根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分别于2003年6月、12月取得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2004年4月,陈少明、彭太义、彭春根在没有实际投入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委托杨涛代办工商登记注册事宜,并预付好处费5000元给杨涛,由杨涛出面借款100万元存入公司账户,在骗取了验资报告后,该笔资金被抽走,之后合肥丰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安徽丰绿有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02年7月至2004年11月期间,陈少明、彭太义、彭春根在既无加工能力又无销售市场的情况下,以上述公司名义,先后与200多户农户签订“米邦塔”食用仙人掌回收合同。种植户签订种植回收合同后,购买仙人掌种片种植,但等到要求公司回收时,公司却以资金紧张、股东变更、质量不合格等理由对大部分种植户的仙人掌拒绝回收。3人在明知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共收取已报案的种植仙人掌种片款总计2485640.6余万元,同时为达到行骗目的,支付了部分种植户仙人掌回收款,剩余钱款被陈少明、彭太义、彭春根等人挥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