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肖军 实习生 周晶晶杨丽萍)昨日,市民许先生向本报热线和江苏质量维权网反映,他冲着“尼康”的品牌购买了一款数码相机,使用后,该相机的系统出现了问题,不能正常拍摄。许先生就相机出现问题一事找到上海尼康维修站进行交涉。 然而,该维修站却向许先生收取了还在质保期内的相机维修费,这让他心里感到抹不直。
去年8月份,市民许先生在一家商场内的照相器材专柜,花了1600元购买了“尼康”数码相机,许先生说,当时这家商场的照相器材专柜销售众多品牌的数码相机。许先生在购买相机时,专柜的营业员向许先生推荐了“尼康”数码相机,营业员声称,“尼康”数码相机是世界著名品牌的相机,相机的质量和售后服务都是一流水平的。听了营业员的一番介绍后,许先生最终选择购买“尼康”数码相机。由于许先生经常出差,平时家人很少使用该相机。
许先生告诉记者,今年的“五一”黄金周,许先生带着家人一同前往公园游玩,当许先生打开数码相机使用时,发现该相机在拍摄过程中系统出现问题,不能正常拍摄。由于该数码相机不能正常使用,使得全家人的游玩兴趣荡然无存。许先生随后将有问题的数码相机通过商场,送到上海尼康维修站去维修,该维修站的工作人员对许先生的相机进行检查后,维修站的工作人员用电话通知许先生,他的数码相机系统出现了问题,需要更换主板,要许先生支付200元的维修费。许先生当即就与维修站的工作人员理论起来,许先生说,他购买的相机还在质保期内,相机出现问题应该由厂家负责免费维修。经过交涉,维修站的工作人员让许先生把相机的保修卡和购买发票寄到上海尼康维修站。然而,上海尼康维修站的工作人员在看到许先生邮寄来的保修卡和发票后,维修站的工作人员再次打电话给许先生,仍然坚持要收许先生200元的维修费。为了能够尽早修好相机,无奈之下,许先生只得向对方支付了200元的维修费,并取回了相机。许先生说,他的相机还在质保期内,相机出现了问题,相机厂家的维修部门违反了国家“三包”规定,收取了本不应该收取的维修费用,这让他心里感到抹不直。
昨日上午,记者将电话打到上海尼康维修站,该维修站的一位工作人员在问明情况后称,如果许先生的相机还在质保期内,维修是不收费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对许先生的事进行调查,会给许先生一个说法的。
昨日,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徐长明律师认为,许先生购买的相机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作为上海尼康维修站就应当按照国家的“三包”规定,免费为许先生的相机进行维修。上海尼康维修站在质保期内向许先生收取维修费用,违反了国家的“三包”规定的有关条款,上海尼康维修站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