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原北京凯隆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文艳和这家公司客运经理徐小辉指使郑宪伟等12人聚众冲击法院,致使法院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分别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罪判处上述14人2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法院介绍,刘文艳为拖延履行法院判决北京凯隆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返还他人承包金,遂与徐小辉指使郑宪伟等人与凯隆达公司签订虚假承包合同,以达到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的目的。
2005年6月13日15时许,郑宪伟、林志新、张伟旭等14人不顾保安人员阻拦,先后驾车进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院内,向值班法官提出找院长。张伟旭等人在信访接待室要求法官鲁泰祥将法院院长找来,大声吵闹,并以法院工作人员打人为名对对方进行辱骂、推搡。郑宪伟、林志新等对法官鲁泰祥头、面、胸部进行殴打,并将鲁泰祥按倒在地上;让法官张玉洁下跪。
上述行为致使法院无法正常办公,造成法院工作人员李正华、鲁泰祥、张玉洁、王辉受轻微伤,直接财产损失达224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