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8月12日讯
(见习记者任林林实习生朱玉特约记者黄叶华)19名乐东黎族自治县的刘姓男子结伙流窜到海口多次抢劫并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这19名罪犯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其中5人被判处死刑,3人被判无期徒刑。
巧的是,这19名劫匪都姓刘。他们分别结伙流窜到海口市区的街头、马路、候车站等公共场所,使用拳击脚踹或用随身携带的凶器直接伤人的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所抢财物数额巨大。
看到裤袋鼓抢走店主1万元
2005年3月28日凌晨4时50分,刘成明、刘永明、刘明雄等7人携刀窜至府城镇高登街附近寻找作案目标,见路边一家米铺的店主王某正准备开门营业,因看到其裤袋鼓鼓的,便冲到米铺门口将王摔倒在地并用脚踩王的脸部,把王的右眼打伤,并强行抢走裤袋内的现金约1万元。正准备外出送货的杜某闻讯妻子被抢,一边往回赶一边大喊“抓贼”。此时,有两个青年握钱跑在前面,有三四个青年走到杜的面前说“你爱大声叫是吧,砍死你!”说完刘明雄用刀砍伤杜的手臂。
马不停蹄抢劫打死一人
刘成明等人的抢劫行为到了疯狂的地步,抢劫频率之高令人咋舌。2005年4月20日零时许,刘成明、刘政杨等5人窜到龙昆南路中国茶道附近路段,对行人王某及其女朋友吴某进行殴打,后抢走二被害人的现金830元、手机1部、小灵通2部、工商银行卡1张。
时隔一天的晚上9点多,刘成明、刘政杨等5人从和平南路海青招待所出来,窜到海府路与国兴大道交叉路口附近寻找作案目标,见一名妇女和一名老人一前一后散步,便冲上去暴力抢劫。一人勒住这名妇女的脖子,将其摔倒,另外3人拳打脚踢,并抢走手机1部;与此同时,刘政杨则勒住那名老人的脖子将其摔倒,随后与其余人一起围着老人拳打脚踢,并用脚猛踹老人的头部和身上,随后搜走装有100多元现金的钱包1个。当天晚上零时左右,老人被“120”急救至海口市人民医院,次日凌晨因抢救无效死亡。
抢劫得手的刘成明等人并没有马上歇手。当天凌晨,他们逃离抢劫现场后,又马不停蹄窜至老机场附近的国兴西路施工地段,对坐在土堆上的一对男女实施暴力抢劫,分头将这名男子追打致昏、将女子勒住颈部摔倒在地后,抢走男子手机1部、袖珍收音机1台、现金80元和女子身上的140元。
入室抢劫打伤主人打死看门狗
距他们打死老人、抢劫男女不到一天,他们又开始“行动”了。2005年4月23日凌晨约3时40分,刘成明、刘明雄、刘永明等6人持钢管、竹棍、菜刀、钢筋钳、手电筒等作案工具,窜到秀英区海榆中线三公里处海秀实业开发公司19号商住两用店铺门前,先用钢筋钳将院门大锁剪断,进入院内将一只惊叫的看门狗打死,然后撬开店门闯进房内,将户主夫妇打伤。制服二被害人后,刘成明等开始楼下楼上搜查东西,并从男主人身上搜出摩托车钥匙,强行掠走1辆摩托车、2部手机、1台VCD机和现金2300元。
抢劫后还将人推入红城湖
刘成明等人把抢劫当成工作了,几乎每天都要“上夜班”。距他们打死看门狗、入室抢劫刚一天多,2005年4月25日凌晨2时许,刘成明等4人窜到府城镇红城湖金花村村口附近,对途径此处的行人陈某、周某围攻殴打,并卡住周某的脖子将其摔倒,强行搜走周某携带的小灵通1部、现金300元和陈某携带的手机1部、手链1条。抢完后又残忍地将两被害人推进红城湖。
2005年4月19日24时许,另一伙乐东刘姓劫匪刘坚农、刘建林、刘成良等5人窜到长堤路创新酒楼斜对面的人行道上,分头袭击行人郑某和其同事黄某,先从背后勒住二人的脖子,将他们拉倒在地,抓住头部往地上撞,并将郑某抬起来往地上摔,致郑昏迷后抢走郑的1部小灵通和黄某的手提袋,袋内装有现金1200余元、1部手机、1部小灵通。刘建林、刘坚农抢完黄某后将其抬起来扔进了海甸沟。
经审理,这19名刘姓劫匪在海口个公共场所共作案24起,一般都将作案时间选在晚上或凌晨,结伙作案。他们大都挑选偏僻的路段,对单独、或同伴较少、警惕性不高的市民下手,心狠手辣,通过对受害人实施暴力手段达到抢劫目的。这伙劫匪抢得及盗得的手机等赃物,大都以低廉的价格销售给固定的“买家”刘建华,再将销赃所得瓜分,或共同挥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买家”刘建华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低价予以收购,其行为均已构成收购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主犯刘成明、刘政杨、刘明雄、刘永武、刘永明犯抢劫罪,依法判处死刑;刘小流、刘洪民、刘攀雨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3名罪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十五年不等。
昨天判决后,多数被告人不服,表示要提出上诉。(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