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8月12日讯
(记者罗亲彪)前天下午,一名“马路装修工”在解放路给一家店铺装修时触电,从脚手架上摔下,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据死者工友介绍,他们是外地来海口打工的,几人因为是老乡便组成一个装修队,在海口已经做了几年。
海南一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说,如果业主是直接、分别雇佣装修工人进行装修,并单独与各装修工人进行结算,受害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业主请没有资质的施工队、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因对请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作业存在过错,应对受害人的死亡给予一定的补偿。(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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