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保险被判替一购车人偿还30万元,我市已受理此类案件七八百件;各方剑指当年车贷险不规范
2003年,铜梁农民甘某提交自己“月收入1.8万元”的证明,从中国银行江北支行按揭贷款,买下一辆价值60万余元大拖车。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永安保险)与甘签约,向甘某提供保证归还贷款的保证保险,约定甘某如果不能按期归还欠款3个月以上,则由永安保险负责代为偿还本息。
随后,银行向甘某发放39.1万元贷款。后来甘某不能按时还贷,银行把永安保险告上法庭。上周,渝中区法院当庭判决:由保险公司全额支付拖欠的贷款和利息,共30万余元。
据悉,这是渝中区法院判决的首例车贷险案件。而据了解,今年以来,渝中区法院已受理306件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起诉原因都是因购车人逾期不还按揭贷款。这类案件,在我市约有七八百件之多。当年开展的车贷险,纠纷为何“井喷”?2004年被中国保监会叫停的车贷险业务,还能“重出江湖”吗?就此,记者采访法院、银行、保险、律师等有关人士,让他们把脉分析。
长沙出炉新车贷险我市有望年底上市
车贷险曾被认为是优质险种,业务竞争较激烈。但两年前,保险公司在此领域纷纷“洗手”,原因就是赔付率太高。2004年一季度,车贷险被中国保监会叫停。
保险公司普遍认为,车价不断“跳水”是造成车贷险违约的主要原因。部分购车者宁将已贬值的汽车赔给银行,也不愿还款。
目前,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保险累计保险金额2000多亿元,为80%%的汽车消费贷款提供了支持。
近日,有媒体报道太平洋保财险深圳分公司推出的新车贷险,已获得中国保监会核准备案。新版险种根据客户资信程度和评分结果决定费率档次。购车者还必须将汽车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在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还完贷款前车辆无法过户。同时,新车贷险条款设定,对于贷款人的违约损失,银行须承担10%%的责任。
目前,北京多家保险公司还没有重新推出车贷险的打算。
但上月,安邦财险湖南分公司在长沙市场正式推出了“安邦车辆履约贷款保证保险”的车贷险。以前的车贷险,只要被保险人逾期还款,保险公司就必须代其还款,但新版险种条款中,保险公司的履约责任由第一位降到第二位,如出现被保险人逾期还款的现象,先由银行和汽车公司进行追偿,未果后再由保险公司赔付。
据渝中区法院的法官介绍,去年,我市就开始组织银行、保险公司、专家、法官等,多方参与研讨怎样规范车贷特别是保证保险。这名法官也多次参加研讨会,估计规范的方案今年底就会出台,车贷险又会与我市市民见面。
本组稿件由晨报记者文创实习生陈晨采写
焦点一 保险不规范惹祸?
渝中区法院首例车贷险案主审法官王艺政:在全市,我们法院最早接触这类保证保险案件,今年已受理306件。全市可能已有七八百件之多。这应与当年办这类保险的操作极不规范有关:有人假冒姓名或使用假身份证贷款,有运输公司更是借用、购买他人身份证贷款。
永安保险公司败诉的这起案件中,双方提供的购车价有3个版本。保险公司和购车人抵押合同、购车协议、发票复印件、车管所的车辆信息登记证明都是60万元。但车辆购置发票、征税证明又表明是13万元、12.9万元的价格。双方都没有提供该车销售的原始发票,都认为按规定由对方保管等。
该类保险不规范,是我市乃至全国各大保险公司面临的共同问题。幸好后来停办了该类保险。
焦点二 该谁尽审查义务?
永安保险(庭审时辩称):车辆销售商交给银行“甘某月收入上万”的证明,尽管上面有借款购车人甘某的签字,但此证明有假。
经过调查发现,甘某是一个农民,每月哪有1.8万元收入?而其他相关证明,如首付款、购车合同、购车发票等相关证据,也欠真实。
我们认为是银行没对甘某的资信实质审查,没尽到审查义务。保险公司应该免责,银行应承担责任。
中国银行江北支行(庭审时辩称):永安保险要求我们银行方对资信情况审查,银行也审查了甘某的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购车首付款等材料,对其资信情况有清楚的认识和记载。银行是尽了审查义务的。
焦点三 诚信缺失是病根?
重庆唐之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学东:据了解,保险公司当时推出车贷险时,往往将车贷险与车险等打包销售,为获得车贷险衍生出的更多保费,保险公司简化审批程序,承揽了大量高风险保单。最终导致风险发生。
车贷险案高发,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诚信缺失。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尚未建立,车贷存在四大瓶颈:无法核查贷款者身份证的真假;无法核查贷款者有无犯罪记录;无法核查贷款者的收入状况;无法核查贷款者有无不良信用。
因此,应尽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让银行、保险机构能全面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的资信情况,以扼制恶意欠费。
目前,车贷业务中的欺诈者受惩罚的概率很低,还应加大力度惩治骗贷行为。
焦点四 保险条款有漏洞?
重庆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孙明:保险公司停办车贷险,一是因为汽车销售公司、购车者骗保;二是通过申请车贷险骗贷。银行也想转嫁贷款风险,把审贷工作全部交由保险公司做,自己只管大胆放贷就是。如此看来,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条款时有漏洞。
制定保险条款,是由各大保险公司自己操作的。三四年前办的车贷业务留存下来的整体风险,在政府、公安、保监局、银监局等配合下,如今已基本化解。
保险部门人士:两三年前曾热了一阵的车贷险被停办,风险主要来自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尽管有的公司官司缠身,也亏了一些保单,但没惹官司的保单却收入丰厚。车是易贬值、易灭失的动产,但房是不动产,因此车贷险的风险比房贷险的风险要大。
来源: 华龙网 2006-08-13 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