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费谈妥,商家合法证明验过就可以了,代言医疗产品和拍其他广告没什么区别。”北京一家知名广告公司的客户副总监赵跃鹏说。(赵跃鹏,六年广告从业经历,其间服务诸多知名品牌,对明星代言及广告创作较有经验和心得。 )
“网上流传的‘800个明星身价’基本是靠谱的。”这份身价单于2005年被某网站挂出,一时间,在公众与演艺圈激起轩然大波。赵跃鹏说,以年为报价单位,代言盖中盖口服液的濮存昕的代言费约100万,代言21金维他、金鸡胶囊的倪萍为150万,代言止泻药必奇的徐帆约为75万。
合同签订后,明星若有“档期”,广告的拍摄几周就能完成。“他们基本不会尝试所代言的产品,不然不就成了药罐子了吗?”一位业内人士说。赵跃鹏验证了这个说法:药物的常规试用期在一个月以上,而企业通常在产品推广前才邀约代言明星,从联络到拍摄广告,时间一般不会超过30天———他们根本没有时间亲身验证药品的疗效。
就读于某艺术院校的“新星”顾小姐,曾参加过三个减肥广告的拍摄。她告诉记者,演员全是像她这样身材苗条的女孩,人“胖”时,大家都穿上宽松的T恤;人“瘦下去”后,则换上紧身塑形衣;后期,再用电脑软件“合理调整”一下。“真神奇!没想到能把我拍得那么肥!”看完样片后,小顾拿起盒饭便往嘴里塞,虽然拍摄过程中,她已反复闻过号称能消退食欲的减肥产品。
明星与药品、保健品频频“亲密接触”,是个双赢的交易。较之房地产、汽车等产业,保健品、医药产品积累高额利润后,并非用于继续打造品牌或扩大再生产,而是在短时间内实现利润奇迹后,或消失,或“移师”。因此,这两种产品的商家都注重借明星的名气,在短期内树立产品的可信度。
“尤其是保健品行业,有个说法是‘各领风骚三五年’。”赵跃鹏说。曾经红火一时的品牌现在有很多都已销声匿迹。其中原因有三,一是质量和功效不佳;二是企业营销过于急功近利———包括让明星频频出镜,夸大功能疗效;三是业界竞争愈发激烈,难以长盛不衰。而医疗产品的诚信较低,这是业界公认的。
“由于药品、保健品的消费者以中老年人为主,企业选择代言人时会投其所好。”一位从业多年的经纪人为“对口”明星画了一幅群像:他们是电视台主持人或演艺界常青树,正值中青年,公众形象质朴、草根化。“明星们把产品功能往狠里煽,那些本来就喜欢他们的老百姓,能不被诱惑吗?”这位经纪人说。(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