簋街一老板同行汤料里投毒
供述时称“为了不让他们生意火起来,我就那么干了”
■大事看点
1、“早上7时许接到员工的电话,说装汤料的桶被人动了,我们就赶紧来到店里,一看桶里的汤料上全是泡沫,还有异味,我们就报警了。”
2、东城刑侦支队接警后,对该汤料桶的汤料进行了提取,经送东城区卫生监督所进行化验,结论为:该汤料内亚硝酸盐的含量达到3.1g/kg,属严重超标。这足以导致食用者中毒甚至死亡。
3、昨天,记者从东城检察院获悉,涉嫌投放有毒物质罪的王某已被批捕,这是东城检察机关几年来受理的首例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报警 记号被动过有人投毒了
“我在桶盖上放了个塑料袋,袋上又压了一条毛巾,但第二天早晨员工发现暗记被人动过了。”受害者罗某说,他事发前一天晚上煮了一桶汤,之后他把汤桶放在炉灶(位于窗户下面)上,“因为操作间的窗户是推拉式的,锁不上,从屋外可以将窗户玻璃窗拉开,我怕有人给汤料桶放别的东西,所以就给做好汤料的桶上做了记号。”
据罗某介绍,他把一个塑料袋的一头挂在水龙头上,另一头压在了汤料桶的盖子上面,“如果有人打开了桶,那么这个袋子的一头就会从盖子下面滑下来,一般是发现不了的”。随后,罗某告诉员工第二天来时看一下记号,不要先动汤。“早上7时伙计给我打电话说记号被动了,于是我赶紧来到店内,打开桶盖一看汤料上面起了一层黄色的泡,并且还有一股刺鼻的味,我一闻就知道是亚硝酸盐的味,于是就打了110,报警说有人投毒了。”
破案 配料突减少嫌犯说不清
罗某在被问询中表示与簋街上的另一家鸭颈店的老板王某在生意上存有矛盾:“我的新店离他的店很近,做记号就是为了防着他。”公安机关随即将视线投向王某。
经调查,公安机关发现,鸭脖店老板王某,于今年6月24日购进亚硝酸盐1000克,保存于办公室的铁皮柜内。但是当6月28日东城刑侦支队对其店内所存留的亚硝酸盐进行检查时,却发现其店内所存有的亚硝酸盐共约810克。其店内伙计哈某证实,25日至28日,自己共使用过3次亚硝酸盐,总重约100克。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王某对缺少的亚硝酸盐去向交代不清。
当日,公安机关传唤嫌疑人王某。王某交代了其于6月26日凌晨4时向桶内投入亚硝酸盐的犯罪事实。
经过 怕他生意火故意去投毒
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他于6月25日凌晨4时许,来到该店外,趁店内无人之机,从店外打开厨房的窗户,并揭开放在窗户内侧的汤料桶的盖子,故意将一把亚硝酸盐投放到用手制作鸭脖子的汤料桶内,致使罗某制作的汤料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为3.1g/kg,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00.3g/kg的含量,足以导致食用者中毒甚至死亡。
“我知道亚硝酸盐不能放多,放多了可能会要人命,但为了不让他们生意火起来,我就那么干了。”王某交代。
后经公安机关实验证实,王某投入的一把亚硝酸盐量大约有60至70克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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