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中,首要举措就是扩大县级政府自主权,这是因为我省县域经济薄弱,自主增长能力不强,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扩权强县”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下放管理权限。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能下放到县的要下放到县,并由当地政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审批”;暂时不能下放到县的,除特殊情况外,一律进入省政务中心,完善联网办理、三级联动、超时默认等制度。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审批主体,落实审批责任。
完善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管理体制。垂直管理部门在县机构党的关系实行属地管理,其领导干部任免,主管部门要事先书面征求并尊重所在县意见。主管部门对所属机构考核评比,要注意听取县级党委、政府的意见,并将其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消极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当地发展的垂直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调整。
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工作。选择若干个县进行省直管县试点,赋予试点县省辖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
有关专家强调,放权的目的并不是简单的权力转移,而是把权力放到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中去,培育和构造市场经济的体制和机制。省政府研究中心建议,选择一些经济强县实行“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按照“能放则放、权责统一”的原则,逐步做到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需经设区市审批或管理的,原则上变为由扩权县自行审批、管理;原需经市审核、报省审批的,原则上变为由扩权县直接审核、报省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