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点击事实: 杀人嫌犯自残生命垂危 记者送去两千元保命钱
7月25日,郑州一名叫郭宝尚的男子持刀致人一死一伤后自残,被送到医院后危在旦夕。为了挽救杀人嫌犯的生命,《河南商报》记者白润岱为其送去2000元医疗费。此举在网上引发各方争议。
如果在法律未对其作出公平裁判之前,就让他不明不白地死去,就体现不出法律的公平和威严。再者,即使是法律判了其死刑,在未执行之前,他也和普通人一样,应该享有生命权和受救助的权利。 ——白润岱
网聚观点
支持!嫌疑犯也有生命权、健康权,不应被社会抛弃等死
王泓毓:任何人都有生命权和生存权,不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十恶不赦的罪犯,在法庭没有宣判以前,他的生命权应该受到保护。
焦作小李飞刀:记者白润岱的行为实属义举,他的行为仿佛在表白这样一个道理:嫌疑犯也有生命权、健康权,不容忽视和漠视。
刘田忠: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尊重法律,需要有巨大的勇气才能实现,别忘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
休闲大懒猫:“郭宝尚虽然是一个犯有命案的犯罪嫌疑人,但他首先是一个公民,享有公民的权利,理应得到救助,而不是被社会抛弃等死。”这话说得好!支持这种行为!
韩中玉:在没有被法院判决之前,记者救助犯罪嫌疑人没有错。社会太需要这些“作秀”的人了,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这么“作秀”,这个社会将更加和谐!
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他活着等待审判
田园春雨:我会去救。因为除了法律外,没有人可以名正言顺地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即使他是一个剥夺别人生命的罪犯。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他活着等待审判。
距离:杀人者不见得都该死,只有法律可以判定。假如没有白记者的援助,这个男子杀人后畏罪自杀被警方送往医院后死亡,我们的百姓和大众就会欢欣鼓舞了吗?他想做的,第一是救人一命,第二是保留证据。也许第二条他还没来得及想,他为此案大白于天下、也为受害者家属能得到一个圆满结果的所作所为是没错的。
反对!挽救一个杀人者的生命是对更多生命的蔑视
冰冰水儿:别动不动就拿什么“生命是第一位”来糊弄百姓。对于这种危及他人生命的人,去挽救他的生命、去珍惜他的生命,其实是对更多生命的蔑视,是对更多生命的残害。
我心飞扬1:一个杀人犯有何公民权而言?
不仅是疑问:救活,审判,再枪毙,何苦?至少,不应该由老百姓来救。
我心飞扬1:歹徒重视别人生命了吗?
龙行水中:杀人者反正是要偿命的。救他,一是浪费社会资源,二是再给他增加新的精神和肉体的痛苦,何必多此一举?
有那么多需要帮助的人,干吗浪费在一个杀人嫌犯身上?
剑如虹:有多少无钱看病的人在绝望等死,可惜我们已经无能为力;有多少人因为无钱看病,哭天无泪,可惜我们看不到。唉,这些钱救助那些看不起病等死的穷人多好!
外部参考:有那么多贫困和需要帮助的人,干吗浪费在一个杀人嫌犯身上?
siwei_yy:天天发生在身边值得救助的人比比皆是,这是社会问题,需要救助的人太多,不是靠一些个人的捐助能解决问题的!
嘉宾网谈
白润岱:我为什么救助杀人嫌犯
时间:8月4日下午4时 地点:大河网网络电视台 嘉宾:河南商报记者白润岱
网友我心飞扬:那么多失业者、下岗职工需要资助,而你却把钱无偿送给一个杀人嫌疑犯,为什么?
嘉宾白润岱:首先,郭宝尚只是一个犯罪嫌疑人,他是否真的有罪,有待法律的裁决。如果在法律未对其作出公平裁判之前,就让他不明不白地死去,就体现不出法律的公平和威严。再者,即使是法律判了其死刑,在未执行之前,他也和普通人一样,应该享有生命权和受救助的权利。记者首先是一个人,我有自主选择的权利。目前案情尚不明了,郭宝尚还有防卫过当的可能,如果是防卫过当,他就罪不致死。
网友九九:排除记者身份,想知道您当时为什么想到送2000元去给一个杀人嫌疑犯救命?您觉得送2000元去救一个杀人嫌疑犯值得吗?为什么?今后碰在此类事情,你还会这么做吗?
嘉宾白润岱:警方、家属、医院三方意见达不成,发生僵持的时候,医院声称只要有人交2000元他们就负责把郭宝尚救治到底,这就是我做出这一行为的动机。
生命是无价的,生命大于一切,救命应是超越所有规则的第一要务。2000元就能从死亡线上拉回一条鲜活的生命谁说不值?今后如果还能碰上这种事,我还会继续这样做,义无反顾。总之,无论做作为人还是作为记者,只要做得问心无愧,大可任人评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