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搁浅”始末
林业局低调运作意外引来公众高度关注;已在国内“内部审批”20年之久的国际狩猎走向台前之际,收益分配及加强监管等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
■核心提示
这是最受关注的一场拍卖会,它拍卖的是“野生动物狩猎权”。从媒体首报该消息,到国家林业局宣布推迟,中间只有四天。
林业局称,作为首次尝试,他们希望能低调运作,但一则拍卖公告给此事带来了意料不及的公众关注,也揭开了已在国内“内部审批”了20年之久的国际狩猎面纱。实际上,从国际猎人入境、持枪到进山狩猎,国内代理机构和动物主管部门已经有了一套相对完整的运作流程,但在行政许可法出台之后,拍卖成了惟一的选择。
尽管遭遇种种质疑,但拍卖几乎已成定局,而狩猎收益如何分配、如何加强监管和保护才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地方。
□本报记者 刘伟 姚健 北京报道
8月11日上午,王巍在办公室里上网,偶然看到了国家林业局新闻发布会的网上直播,紧接着同行给他打来了电话,“我才确认了这个消息”。
这对他和他的同行来说是个坏消息:原定13日召开的国际狩猎拍卖会推迟。
“去成都的机票都已经订好了。”王巍一脸无奈,他是国内某国际旅行社的负责人,该旅行社是参加竞拍的四家代理机构之一。“如果通知国外客户,至少要流失三成客人。”
被推迟的拍卖会是国内首次“野生动物狩猎权”的竞标,目标客户是今年秋季的国际猎人。从媒体首次报出该消息,到林业局宣布推迟,中间只经过短短四天。
“意外”曝光
“我们一直都在为此事做准备,并早早就通知国外客户,”另一家拥有代理资质的旅行社负责人表示,“10万元的保证金都已上交”。
对王巍和他的同行来说,这次拍卖会充满了“意外”。
“我当时是偶然看到这条消息的。”最先报道此事的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最初他只是在成都一家报纸上看到了一则拍卖公告,时间是8月7日。公告并不惹眼,只占报纸小小一角,内容很简单。
“标的名称: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时间:2006年8月13日下午14时;竞买人资格限定:仅限国际狩猎代理机构和国际狩猎活动组织机构。”
“这是首次尝试,希望能低调运作”。8月10日下午,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管理处处长王维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8月9日,中国青年报率先以“我国将首次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为题报道此事。随后四天里,这条消息引发了一场全国范围内的讨论。
“其实已经准备一年多,先后征求过很多的意见。”王维胜说,但此事引起的反响让林业局始料未及。
大约在去年,林业部门开始就召开拍卖会征求四家代理机构的意见。一家有资质的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四家代理机构都提交了书面意见,“当时就有争议”。
此后,此事再没大的进展。直到今年上半年,林业部门通知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妇女旅行社等四家机构参与秋季野生动物狩猎权竞拍,并定下具体时间为8月13日。
确定拍卖后,林业局并没有详细解释拍卖具体方案,原本打算8月10日在网站上公示,涵盖拍卖的具体地域、竞标价格折算公式、猎物捆绑形式等细节。
“我们一直都在为此事做准备,并早早就通知国外客户,”另一家拥有代理资质的旅行社负责人表示,“10万元的保证金都已上交”。
“后来一直没有公示。”他有些遗憾。对于参与竞拍的代理机构而言,没有公示,就无法有针对性地准备拍卖的详细策略,也无法预计拍卖方式。
10日下午,王维胜解释说,林业局的想法是,12日下午到成都后再和四家代理机构召开拍卖前的准备会议。“会议上就会公布拍卖的方案,竞标的方式。”
他和几位林业局人士均表示,12日要去成都。
事情在次日突然发生变化。11日上午,林业局紧急约见记者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宣布,原先安排的13日国际狩猎拍卖会推迟。
“不拍卖不行了”
国人知之甚少的原因是,此前均采用了内部审批的方式。“只有申请人、审批人知道,社会不知情。”
曹清尧解释推迟原因时表示,国人对狩猎权拍卖的看法很多,为慎重起见,有必要再听听各方意见。
“因为这个事情(狩猎)此前没有公布,只是内部掌握,社会上了解得少。现在公布了,关注程度高了,有一些不同的观点,也很正常。”新闻发布会上,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司的副司长王伟说。
实际上,从1985年左右,野生动物狩猎在我国已经开展。
林业局的资料显示,从1984年我国在黑龙江建成第一个国际狩猎场到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总共25个国际狩猎场,狩猎物种涉及盘羊、岩羊、马鹿、扭角羚、野牦牛等十几种野生动物。
而国人知之甚少的原因是,此前均采用了内部审批的方式。“只有申请人、审批人知道,社会不知情。”
“这种情况下,走关系的就比较多。”林业局一名高级技术人员说。
目前,我国可以代理该项业务的“申请人”有四家,即参与本次竞标的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妇女旅行社、北京正安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王维胜介绍说,要取得代理权,必须有野生动物方面专业的资质,具有相应的渠道。
“这个资质由国家林业局来认可,这是一种行政许可,许可的过程中有相应的条件,需要具备专业的人才,国际上有业务来往等等。”他说。
此外,对于狩猎猎物的价格也是采取行政定价的方式。记者从林业局了解到,1997年林业局曾下发通知,为具体的野生动物狩猎定价。
“一只盘羊最高价为12000美元,羚牛11000美元,岩羊9000美元,等等。”王维胜介绍说,1997年后基本都是这个价格,只有个别有变动。
“价格是强制性的,法规授权林业局有这个定价的权力。”他介绍,林业局定价时参照了国际上的情况。”
记者在对以上四家旅行社的采访证实,目前他们所执行的猎物价格标准,正是1997年林业局下发的价格表的标准,“具体正是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管理处制定的”。
以上信息拍卖前一直在林业部、代理机构之间传递,公众所知甚少。但2003年,国家行政许可法出台,成为拍卖会的法律依据。
其中第53条规定,属于限制自然资源的利用,应采取招标或者拍卖的形式;第74条规定还定下罚则,应该拍卖而没有拍卖,相关责任人将受到处理。
“不拍卖不行了,传统的行政审批是违法行为。”王伟说,“但公众的关注程度超出我们的想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