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能分我的房产吗?
(2006-08-14 03:58:40)
王小姐家住杭州城郊,父亲早年病逝。1993年,母亲再嫁,继父住到了母亲原来的房子里。
婚后,母亲借钱又在村里造了一幢房子,并做了公证,把这幢房子赠送给女儿,土地使用证也改成了女儿的名字。 这些,继父并不知情。
前不久,继父跟母亲闹离婚,还要分王小姐的房子。“我想请快报帮忙问问,如果继父打官司跟我分房子,我会不会输?”
律师说法
夫妻婚后买房,不管是夫妻哪一方借钱买的,只要夫妻没有财产约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案中,王小姐所说的房产,属母亲和继父共同所有。
跟商品房不一样,农民房没有产权证,法律上认定谁是房子主人时,一般以村民向土地权利单位(如村委会)申报时,在审批表格上填写的名字为准。
因农民房大多按人头划分面积,王小姐的母亲申报建房时,很可能不是以她一个人名义,而是以夫妻或一家三口的名义,那么,房产就属于所有申报人共同所有。
母亲所做的赠与公证是合法的,但处理的只是属于母亲名下的那部分产权,并没有涉及继父的产权。所以,继父如果打官司分房子,王小姐很可能会输。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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