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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加分沦为腐败通道
——近期媒体关于加分的报道及讨论综述
今年中考、高考前后,许多有关加分舞弊、造假、有违公平的事件和内幕,被媒体一层层揭开。
本报是近期最早提出高考加分问题,且报道比较充分的媒体,不仅率先报道了今年高考的新名词——“裸考”,独家披露了“体育特长生”舞弊的丑闻,而且,对高考加分政策的诸多方面,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报道和探讨,并一直都在求解这样一个问题:加分到底加出了什么?
加分质疑声迭起
今年高考前夕,一个高考新名词——“裸考”再度引起人们对高考加分的关注。据本报6月2日报道:一个近50人的班级,能加20分的就达到20多人。而那些没有加分资格的,则被戏称为“裸考”。
这一报道不由得让人质疑:高考分数这么金贵,多一分少一分命运迥异,这些人凭什么占得先机?他们所获得的加分项目,是被广泛认同的吗?
6月12日、13日,湖南省应届高中毕业生“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举行。本报记者调查发现,上千“体育竞赛优胜者”是“水货”,参测100米跑的27名女生,没有一人能达到合格标准。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后来公示:报名参测考生3412人,实际报到参测2304人,合格人数829人。
接下来,又有一些新的情况不断被报道出来。如本报6月28日报道,辽宁省鞍山市第一中学1200名考生中,竟然有153人是有资格加分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加分均违反了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未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的测试、认定中审核过关。
7月12日,本报又报道了这样一个事件:福建一考生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在高考中加分,将他几年前水中救人一事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见义勇为行为,因未获认定,便将当地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而事件的缘起是福建省规定“见义勇为者及其子女高考可获加分”。事实上,北京、四川都有类似规定,对此,人们纷纷质疑,这项制度是否有鼓励未成年孩子见义勇为之嫌,是否有子承父荫之嫌,是否有将见义勇为功利化之嫌,是否有损高考公平之嫌。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加分项目受到质疑,如黑龙江省规定省级优秀专家、博士子女可以加分,就受到了包括该省政协委员在内的广泛质疑。
反响尤其大的是《南方周末》8月3日报道的,福建省漳州市市长亲自拍板,只要纳税300万元以上,其子女中考就可以加20分。有评论认为,这种政策的出台,简直像在宣告分数是可以直接用钱买到。
8月7日,第二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结果在澳门揭晓。据《人民日报》8月9日报道,有带队老师说:“创新大赛很难避免‘大手拉小手’的情况出现。”一个例证是,许多课题后面,是非常成人化的研究内容,许多选题光是实验材料就相当昂贵,而实验设备更是很难找到。大多数孩子都有比较良好的家庭背景,很多人至少有一个家长从事高层次的科技研究工作。
究其原因,在于参赛成绩与高考加分、保送挂钩,少数家长和教师想把这项意在提高学生创造力的比赛变成一座新的“独木桥”。
不培训语言、乐器,不讲解考题、答案,只传授“加分秘籍”。暑期里,一种教学生如何应对高考加分的培训班,正在上海悄然兴起。虽然学费高达3万元,但仍引起不少家长的浓厚兴趣。上海《新闻晨报》8月10日的这则报道令人震惊。
加分加出腐败通道
湖南省上千“体育竞赛优胜者”是“水货”,这么多的“水货”能弄到“体育竞赛优胜者”资格证书,背后是考生家长在角力。记者在现场看到,路两边停满了公车,绵延大约一公里。有多名家长表示,许多考生通过交钱的方式,获得了可以加分的机会。
加分一旦沦为腐败通道,后果非常严重。本报记者追踪调查发现,湖南一些地方给考生滥发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
这种现象也不仅仅出现在少数几个省份,也不仅仅是体育加分一项。据新华社报道,从2001年开始,科技创新大赛与高考挂钩,大赛本是为了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搞发明创新,但为了获得免试上大学的资格,有的家长花钱请教授指导,有的不惜花10万元、20万元买项目,千方百计把科技创新大赛当作跳板。
同样,某些奥赛的优胜者、某些所谓的少数民族学生和华侨生,也都曾有花钱使权造假的情况被曝光。
这些事实充分说明,加分程序中出现的漏洞,成了某些权钱群体的腐败通道,从而极大地损害了其他考生的权益和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新华社发表题为《不能让高考加分成为腐败通道》的时评称,“这种明目张胆的公开造假事件说明,如果不能全面堵住政策漏洞,不把权钱交易从高考领域中完全驱除,高考公平就难以保证”。
引发人们对加分制度的反思
腐败产生的根源,还在于制度设计上出现了问题。由于加分制度设计本身不够严密,由于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形同虚设,由于运作过程的不透明不公开,致使高考加分政策在一些地方被严重异化,成了一部分人以权谋私的工具。
如湖南省一些地方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发放,就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超期限受理,今年为去年5月举行的运动会成绩办理证书;第二,不按申请程序审批二级运动员;第三,降低办理条件,使不符合标准者得以位列其中,等等。
“奥赛”也是如此。纵览世界上多数国家,参加“奥赛”的大都是业余爱好者,国内外专家公认,只有5%的智力超常孩子适合学奥数。但是,由于有加分甚至免试保送的机会存在,“中国奥赛走入怪圈”。
给“纳税大户”和“外来投资大户”子女入学加分,则被新华社批评为“典型的行政‘乱作为’行为”,因为“特别照顾纳税大户和外来投资大户,突出考生的家庭财富背景,在教育上导致了‘有钱就可以加分’、‘有钱就可以优先入学’的‘金钱第一’的不良风气”。这项政策“应该立即纠正”。
越来越多的人质疑,加分政策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并没有通过出台公共政策所必须经历的程序,如征求社会民意、举行听证会等,而是直接由某些部门根据部门利益出台政策,这样做是否合理?
而且,正是由于制度设计上的漏洞,致使保送加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频频出现问题。因此,如何“推进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地设计保证制度落实的正当程序,加强操作过程的监督和透明,以实现目标公正和程序公平的有机结合”,日益成为关心考试公平的社会大众的诉求。
保留、清理还是取消
伴随媒体关于加分事件的报道,有关中高考加分政策的存废之争不断。
一派认为,即使加分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也不能因此而否定高考加分制度。他们认为,高考加分政策是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种缺陷而制定的。现在选拔人才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以高考成绩作衡量标准。对有特长的学生来说,这种选拔方式并不能反映出学生的特点。这种制度上的缺陷会把一些比较优秀的学生拒之门外。因此不能因噎废食。
另一派主张,应当彻底取消加分政策。他们认为,高考加分政策的设计初衷,虽是出于软化过于僵硬的“唯分数论”,以实现更大程度上的招生公平,“但不可否认的是,作为一种制度性的矫正措施,加分之于高考制度只是一种例外性的补充规定,具有很浓的法外施恩色彩”。“如果这种例外和补充过多过滥,势必对高考制度构成冲击,损害其公平性”。而且,过多过滥的加分政策已严重损害了中高考制度的公平和公正。因此,与其存在,不如取消。
介于这两种观点之间的第三派则认为,对中考、高考加分进行规范整顿。他们认为,照顾性加分制度无论从制度设计的宗旨,还是从制度的实际作用看,都是积极的、合理的。但是鼓励性加分政策则不尽合理,有可能出现问题,应该对这两者进行区别对待。他们相信,只要重新审视现行的高考加分制度,通过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公开透明、严惩违规等途径予以完善,不给造假者以可乘之机,就能为考生带来真正的公平和公正。
应该说,三派观点从不同角度出发,各有各的考量和道理,但当一项政策因过多的丑闻和争议而到了出现存废之争的境地时,这项政策就的确值得有关部门彻底思考一下了。
可以预计的是,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清理规范,高考加分还将加出更多的问题来。
实习生 叶铁桥 本报记者 吴湘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