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没有获得合法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如果进行助产、终止妊娠、结扎手术等服务,将被市卫生局依法进行查处。昨日,市卫生局公布了全市所有可进行助产、终止妊娠、结扎手术服务和婚检的合法医疗保健机构名单。 其中88家医疗机构取得从事终止妊娠合法资格,7家医院具有婚前医学检查资格。
据介绍,此次深圳市卫生局做出上述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规定,在对全市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审核后,列出全市可以进行上述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名单。
市卫生局基妇处有关人士介绍,现在已有64家医疗机构取得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可合法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和助产技术服务,其中包括市、区两级人民医院和部分街道级的人民医院。
另外有24家医疗机构获得了从事终止妊娠手术(早期)技术服务的合法资格。这些医疗机构只可以对孕期12周以前的胎儿进行人工流产,不能提供孕期12周以上的胎儿引产服务。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和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盐田等6区妇幼保健院则可以从事婚前医学检查。
市卫生局基妇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那些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若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和助产技术服务等服务,将被依法查处。
获人流手术许可医疗机构名单
可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和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市人民医院、深圳流花医院、深圳铁路医院、深圳武警医院、深圳凤凰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罗湖区: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福田区: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梅林医院、区人民医院香蜜湖分院、区园岭医院;
南山区: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蛇口医院、区西丽医院、蛇口联合医院、华侨城医院、沙河医院;
宝安区: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西乡医院、福永医院、沙井医院、松岗医院、公明医院、光明医院、观澜医院、石岩医院、龙华医院、区计划生育专科医院、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深圳健安医院、观澜伟光联合医院、恒生医院;
龙岗区:区中心医院、坪地医院、布吉医院、大鹏医院、横岗医院、坪山医院、南澳医院、区人民医院、沙湾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平湖医院、南岭医院、葵涌医院、坑梓医院、深联医院、山厦医院、六联医院、龙城医院、仁安医院、坂田医院、中海医院、雪象医院;
盐田区:区人民医院、盐港医院
可从事终止妊娠手术(早期)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罗湖区中医院、罗湖区莲塘医院、罗湖区慢性病防治院、深圳中山泌尿外科医院、阳光医院、博爱医院、仁康医院、曙光医院、深圳口岸医院罗湖门诊部、彩田医院、友谊医院、岭南医院、仁爱医院、景田医院、口岸医院、和平医院、宝安区中医院、宝田医院、龙济医院、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中海医院、百合医院、罗岗医院、盐田区妇幼保健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