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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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辛苦苦买了住房,到交房时突然发现自己的房子没有厨房,天然气也没通,购房户集体拒绝接收房屋。
最近,该小区开发商交房时,业主们发现,进门处就是卫生间,根本就没有厨房和开通天然气管道。 下水道和油烟管道都在房门的后面,住户自己建一个厨房也是不可能的。当初的户型图上面明明是有厨房的,没有厨房和天然气,住户怎么做饭?购房者纷纷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得到的答复是,由于设计无法更改,开通天然气是不可能了。
开发商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给每户补偿3000元,再发一个电磁炉。这对花了数十万元买房的业主们来说是无法接受的,很多住户已考虑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记者施健康)
律师说法: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业主买房的根本目的就是居家过日子,而开发商提供给业主的房子没有厨房,也没有通天然气,显然无法让业主们在房屋里正常生活,因此业主们可以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148值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