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8月13日讯(记者洪宝光通讯员张此明)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海口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决定,对署名举报市动物防疫检疫站原站长林忠书等人受贿案的有功人员给予1.2万元的奖励。这是自2004年4月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财政部门颁布实施《关于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以来,首次奖励举报人。
2004年底,相关举报人署真实姓名,书面向有关部门举报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原站长林忠书、副站长廖光远等人违反国家动物防疫检疫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取畜禽个体商贩钱财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经海口市纪委查实:2004年7月至2005年2月,林忠书、廖光远及该站原检疫员黄开良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在防控禽流感疫情期间,为个体商户贩运动物及动物产品入岛提供方便,单独或共同受贿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
今年2月,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林忠书、廖光远、黄开良等人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的处分;同年5月,秀英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林忠书、廖光远、黄开良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7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这是近年来该市查处的一起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
据悉,获得奖励的还有海口汽车修造厂领导用公款装修个人住房违纪案件的实名举报人,奖金为1100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