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私生”缘何生生不息
众多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利益驱动使城郊甚至闹市区仍在涌现违规房
通过村、街道或企业出让部分土地,与开发商所携带的建设资本私自结合,在逃避国家相关法规、税费情形下,一幢幢集资房在今天早已城市化的闹市中心,居然不乏有新的“私生”者继续落地生根。
7月底8月初,本报记者对全市近十个1996年12月以后建的违规集资房小区,进行了逐一踏访。调查发现,由于超低的建设成本,至笋的楼价,在集资房所形成的一个个强大市场低价漩涡中,目前全市已有数十万业主被裹挟其中。且据不完全统计,分布在白云、天河、海珠、原芳村、黄埔等区的集资房面积,全市已达近千万平方米。
业主们买房后无奈面对的,将是违规小区先天配套不足所带来的烂尾、水电、房产证、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等诸多困扰;而先天逃避规费以低价进入市场暗渠交易的集资房,在市场流通中,又对房市造成新的不公,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摆在大街上卖的东西能有假吗,况且那么大的楼盘?”8月12日,白云区同德围荔湾新苑业主陈先生,讲起一年前自己刚买的住宅,仍十分激动。
既然大做广告、热热闹闹搞促销,就没理由来路不正;如果是违法违规建设,那先前那么多政府部门又干什么去了?7月底8月初,在近半个月的全市违规集资房调查中,记者发现,大多购买集资房受困的业主,都遵循着这样一个逻辑怪圈。
抛饵
超低价让买家无法不动心
“卖土豆总难卖出好价钱,但改卖麦氏土豆泥,效果就大不一样”,在广州华南某地产商眼里,宅基地好比土豆,而戴了商品房帽子的集资房,就是土豆泥,实质都一样,但有一个好包装,价格天差地悬自然顺理成章,更重要的是它可以一路蒙混过关,进入市场变现。
因此,卖的是“货真价实”商品房,成为绝大多数违规集资房的最大幌子。
目前正准备卖掉新买集资房的周先生,家住荔湾新苑。他讲,两年前,当他路过西槎路,看到紧邻大马路的一个封闭小区,打出了很多大红售楼广告,还有一些空飘汽球,十分打眼。有意买房的他于是下车去咨询。当得知楼价才平均2000元/平方米左右时,周先生不禁心动了。“当时也跟周边商品房价格作过比较,确实便宜不少,但卖楼人员允诺有房产证,就没怎么多想”,周称。
距此不远的源林花园售楼时,除了街头大量的商品房户外广告和宣传资料外,一谢姓业主称,当时在楼盘销售处,楼盘促销人员还出示了一段登在广州某报上的政府公告,证明其已通过补交款项,变成了正式商品房身份。这份名为《广州市国土局征用土地通告》上称:我局将沙贝大街5266号地段的土地,共6448平方米予以征用,给白云区石井镇沙凤村民委员会兴建村民住宅。
白云区金满家园业主的买楼经过,则更具有普遍性。“当时桥还没修通,去现场看楼也蛮不容易,要坐船”,但当对方承诺是商品房,有产权证,不同于周边众多的宅基地房时,业主吴玉英(化名)还是乐滋滋地掏出多年打工积蓄,投资买房,吴称她当时对开发商推介的房子,基本上没任何怀疑。同吴女士一样,其他金满家园业主为求保险,甚至还主动去市房管部门查看了开发商的预售证信息,“就以为绝对没事了……”
遁形
开发商捞够便“乾坤大挪移”
在绝大多数1996年后新生出来的违规集资房中,记者调查发现,在楼盘售空或接近售空时,开发商直接蒸发或间接更姓隐名,消失于业主视野,竟成了一个不太高明但屡试不爽的共同结局。而开发商的神秘消失,则直接导致其卖楼时对业主的种种承诺风流云散,化作一纸空文。
白云区合益小区所属的棠景街办事处城管科相关负责人,对本地区集资房起源直言不讳:“早期市场很乱,根本不能说是开发商,至少不等同现在所谓的开发商,也就一皮包公司搞的”。该负责人说,合益小区也是开发商以与政府合作建房的名义拿到了地,然后在没办任何手续也没报建的情形下,就建起了一大幢联体住宅楼。房子盖好后,一楼、二楼属于棠溪第三经济合作社,其它的拿到市场公开出售。
“卖楼时,与其它集资房小区一样,开发商也曾讲过是解困房,有产权证的”。但所有住宅售出不久,在业主们毫无知觉的情形下,开发商竟悄悄走佬。同属同德围地区的荔湾新苑,则更奇特,开发商在连楼都未完全卖完的情况下消失了,其后连与开发商沾衣带水的物管公司,也同样一夜间卷款逃跑。
开发商在卖房掘金后一走了之,自然把责任推脱得干净。但也有部分开发商在卖完集资房后,选择了另外一种遁形方式,即改姓埋名,再次以新的面孔出现在房地产市场。
阳光花园老业主说,该楼盘原本在1999年动工,但为了赶上48号文所规定的“转正”政策,也提前申报了楼盘动工时间,以便符合“原集资房在不影响规划、环保等情形下,可在补足相关公用、市政配套费后,转为正式商品房”这一规定。但在房子卖出大部分后,第一任开发商以整体打包的形式,将余下的数百套房转手第二任开发商。“到如今已转了两三个开发商了”,业主老陈感慨,业主目前已根本不可能找出开发商来兑现办证承诺或继续完成履约。
省规划部门相关人士透露,因为集资房往往与基层政府有着千丝万缕关系,即使规划部门发现其是违章的,按照规定也只能通知开发商不能再建了,而无权拆除它。并且施工者所在街道在接受通知后,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这样一来二去,最后等诉诸法律时,往往集资房已成为既成事实,对监管部门造成被动”。
搏懵
胆大投资客偏爱炒低价房
政府虽明确规定1996年以后的集资房为违规建设,但实际却在集资房源头甚少拆除类似建筑,或对开发商作出重罚;同时,在其出口的二级交易市场,这些违规集资房却甚为火爆。由于利益空间巨大,一些投资客开始抓住漏洞,频频出现在集资房小区。
天河雅怡乐是一个比较奇特的小区。靠马路的前面几栋楼,是真正商品房,背后三四栋,却是偷偷搭建的集资房,房价相去甚远。
7月底,家住番禺的陈先生经人介绍,在雅怡乐看中了一套129平方米、位于六楼的三室一厅住房,对方开出的出售底价才18万元,不足1800元/平方米。因事先知晓对方是集资房,无房产证,陈略作考虑。在看过房后,他决定一次性付款将其买下来。然而8月上旬,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陈先生再次将这套住宅以35万元的价格售出。这次短暂的冒险投资,让陈甚为得意。
楼盘烂尾、麻烦不断的荔湾新苑,也居然有不少投资客身影活跃其中。一吴姓业主原本是白云区某工厂退休工人,2004年,当看到这个小区以低价售楼时,虽对开发商承诺的种种好处有些怀疑,但想到主要用于投资,而非自住,吴先生还是一次就买下了三套住房,目前全部用于出租,他本人并不住在荔湾新苑。荔湾新苑新上任物管公司在介绍这类投资型业主时,忍不住一脸羡慕:小区D栋还有一杨姓业主更厉害,一次买了11套房,“光靠租金,每月收入早过万了”。
相较于大批买楼入住的业主而言,借机投资类业主数量不算大,但确也真实存在。对此,地产律师认为,1993年广州就已明确要求开发商要具有“五证”,才算合法开发,从法理上推断,购买集资房的业主有明知故买嫌疑,应该负有一定法律责任。
1800元/m2你敢买吗
违规集资房屡禁不绝,售楼人员称“有关系”才开建
历史遗留下来的各种集资房问题还未解决,由于有着监管漏洞和巨大的利益驱动,新的违规集资房直到今天,却依然在城市边缘甚至闹市区悄悄“长出”。
8月8日,白云区同和镇广州大道北沿线,大盘林立,这里已俨然成为新一轮地产开发热土。然而,就在那些声势显赫的大盘边上,一条红色的售楼横幅悄无声息地挂在路边,但上边的文字却相当具有诱惑:商品房即买即过户,1800元/平方米。这个价格与周边动辄上万元/平方米的楼价相比,其实惠不言而喻。
旁边紧挨这片售房区的一大盘售楼人员一听说这个价格,马上一脸不屑:肯定是集资房。经了解,这家号称低价商品房的售楼单位属广州达成地产公司所有,他们也是从以前这里的一个大承包商手上拿到这批房的,共20套,清一色8层白色住宅楼,有简单装修,售价每平方米1800元、2200元、2500元不等。售楼人员声称:哪怕是毛坯,这些房仍十分好卖,1800元/平方米的那种房早已卖空,目前仅剩下三套房可卖。
当记者担心这样的集资房小区配套不过关时,该人士信心十足回答:“水电等配套不是问题,不有些背景,先跟方方面面,特别是水电部门搞通关系,谁敢盖房卖啊?”,这名精明人数了数,正规盖房,至少也得要30多个政府公章一路绿灯。
据不完全统计,到去年为止,广州共有962.5万平方米的集资房住宅,涉及数十万业主。先前的集资房难题还未解决,比如海珠区集中在凤和村、三滘村和小洲村一带10多万平方米的集资房小区,至今还都是临水临电,开发商也未补足相关税费,而新的违规集资房仍偷偷落地生根。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杨晓红 徐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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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带来的纠纷举不胜数,像金满家园这样激烈程度的也不在少数。
本报记者 许冰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