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电三轮不合标准不得上路”追踪
本报讯(实习生张柄尧记者高冰洁)昨日,记者从泸州市有关部门获悉,泸州市政府出台的《泸州市电动燃油三轮车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将通过宣传教育、集中整治和巩固成效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基本杜绝电动、燃油三轮车的非法生产、销售、营运、上路行驶,切实保障全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 据介绍,整个宣传整治过程将持续到11月30日。
据介绍,在宣传阶段,先由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组织销售商家座谈,责成其不再继续生产、组装、销售非法电动、燃油三轮车,杜绝欺骗性、误导性销售行为。在集中整治阶段,对全市范围内非法电动、燃油三轮车生产(组装)厂家、销售网点进行清理整顿,对于违反规定擅自生产、销售电动、燃油三轮车的,坚决予以取缔,依法追究其责任,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另外,有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