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 员工私自去鱼塘钓鱼,厂长不仅不阻止,还持铁棍将鱼塘主人丁权的头部打伤。
去年4月3日下午3时许,南京某制衣厂的几名职工相约到丁权承包的一处鱼塘钓鱼,丁权看到后立即上前制止,并将鱼竿收走。 该厂的另两名职工华彬夫妇恰好经过,一言不合,他们就与丁权吵打起来。
在争执过程中,丁权之子拿起一块砖头就朝华彬砸去。“我老婆七八个月身孕了,他们打我就罢了,还把我老婆也推倒了。”华彬说着,拿起一根铁棍砸过去。丁权见状,急忙找到该厂厂长尤娟反映情况。没想到尤娟不仅没有批评员工的行为,还一把从丁权手中抢过铁棍,朝丁权头顶砸去。
经检查,丁权头部软组织肿胀,双手部多处软组织伤。住院13天后,丁权将厂长和员工一同告上了溧水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权已经将鱼竿收走,不应再发生争执,对事件的发生丁权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厂长尤娟和职工华彬在该事件中共同将丁权打伤,应连带承担主要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尤娟和华彬共同赔偿丁权3478.32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朱道海 徐红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