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边告示有假巨款被骗告银行
法制网北京8月13日讯 记者陈煜儒通讯员冯嘉林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法院前日开庭审理了一起储户因误信ATM机边张贴的诈骗信息造成损失,状告银行未尽必要防范的案件。
今年4月8日,姜先生和朋友在工商银行的路边ATM柜员机上取钱。一番操作后,现金却迟迟不出。柜员机发出令人不安的异常响声,屏幕也暗了,此时,姜先生意识到:机器坏了,他的1500元看来是出不来了。还好,银行卡最终被机器吐出。随即,姜先生拨打了95588,但这时,他看到机器上张贴了一张故障之后的“操作须知”,上面载有一个“咨询电话”。于是,姜先生拨打过去,电话另一方的所谓“银行工作人员”让其按照他的指令操作柜员机。姜先生照着做了。第二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姜先生发现其银行卡上的钱被转走了138500元。
事后,经过和银行方面的联系,姜先生了解到所谓的“操作须知”并非银行所设置,遂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姜先生也认为银行并未尽到必要的防范义务,遂向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银行赔偿其损失。
近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原告认为,犯罪嫌疑人用假证件办理灵通卡,工行在审核上存在疏忽;而出币口被人动手脚,柜员机边被人贴了用以诈骗的“操作提示”,原告根本无法辨别其真伪,故而按电话提示操作,造成损失,银行缺乏必要的防范措施,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银行方面则认为,损害是犯罪行为造成的。原告在出现状况后,未按银行卡章程进行处理,而是听信电话提示,进行不当操作。原告自己应当承担责任。
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之中。(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