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读小学、初中的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在实行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基础上,免收2006~2007学年度书费。
对就读广州省内高校和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的严重受灾家庭子女,按入读学校所读专业现行收费标准,免收2006~2007学年度学费。
对所有来自严重受灾家庭的学生,先入学后办手续;设立专项扶助资金,优先重点解决严重受灾家庭子女2006~2007学年度入学后的学习、生活困难。
在大专院校以及中小学和中职、技校即将开学之际,对广州省受洪涝灾害严重影响的受灾家庭子女出现的上学困难问题,广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十分关心。8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州省委书记张德江在当天《南方日报》刊登的《房子倒了不要紧,孩子上大学耽误不起》文章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下决心妥善解决重灾户子女上学问题和实际困难,绝不能让一个大学新生因灾不能上学。8月9日,张德江书记在阳江、茂名等地检查时,再次要求各地齐心协力做好救灾复产工作,不让一户灾民流离失所,不让一个学生因灾辍学。广州省长黄华华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贯彻落实张德江书记的重要批示,确保妥善解决重灾户子女上学问题。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阳胜与副省长宋海一道立即召开会议,研究贯彻措施并对具体工作作出部署。根据会议精神,日前省政府已发出《关于妥善解决我省灾区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尤其是今年大学新生上学困难的紧急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着重解决广州省农村严重受灾家庭子女上学问题。严重受灾家庭主要包括:一是农村房屋全倒户;二是农村绝收户(主要指因耕地受到严重破坏,短期内无法复耕,农作物无法变现等,导致主要收入来源基本丧失的农村家庭);三是农村重大伤亡户(主要指因灾伤亡1人以上、永久或较长时期丧失劳动力的农村家庭)。
二是加大财政救助力度,务求解决严重受灾家庭子女上学困难工作取得实效。对就读小学、初中的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在实行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基础上,免收2006~2007学年度书费。所需补助资金,由社会捐赠款和各地财政补助解决;对就读省内高校和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的严重受灾家庭子女,按入读学校所读专业现行收费标准,免收2006~2007学年度学费,所需补助资金,全部由省财政负责;对就读地级以上市和县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普通高中的严重受灾家庭子女,按照“谁办学、谁负责”和“绝不让一个学生因灾不能上学”原则,由各市县结合当地实际,参照省的做法研究制订减免2006~2007学年度学费的办法并负责实施;对就读省外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严重受灾家庭子女,按以上标准享受同等补助,补助资金由省财政负责,由有关部门直接发放到家庭。
三是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助学措施落到实处。设立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入学绿色通道,对所有来自严重受灾家庭的学生(含今年新生和在校老生,下同),先入学后办手续;设立专项扶助资金,优先重点解决严重受灾家庭子女2006~2007学年度入学后的学习、生活困难。学校新增的勤工助学岗位,优先提供给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并做好对严重受灾家庭子女的助学贷款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好相关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灾区,摸清情况,认真核定严重受灾家庭及其上学子女的名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名单后,由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通知》还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和系统性,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及时落实到每个重灾户和困难学生身上。(符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