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苏州大学教授朱永新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
编者按 2006年7月14日13:20,全国政协常委、苏州大学教授朱永新做客强国论坛解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新义务教育法有四大亮点
朱永新: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再次到人民网和大家讨论教育问题。 今天我们的主题是讨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我认为这一次《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对中国教育发展是具有里程碑性质的一部法律。从2003年开始,全国人大就有将近600名代表强烈的要求修订《义务教育法》,04和05年全国人大又有20多件议案涉及到修改《义务教育法》,而且每次的人数将近有四分之一的人大代表要求修订,因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上也是罕见的,连续三年的时间,将近四分之一的代表强烈呼吁修改这部法律,可以看出全社会对这部法律关注的程度。
这一次《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全国人大经历了非常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的听取各界的意见。对中国义务教育发展的走向、基本的政策,作了非常完备的规定。大家普遍认为这部法律有四个大的亮点:第一个亮点是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过去我们都是人民教育人民办,更多的是发挥群众的力量、社会的力量来办教育。这一次明确的提出主体是政府,是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所以这次法律提出来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承担义务教育的经费安置,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光经费保障专门有一章14条,就是对义务教育实施的经费问题,应该说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第二个比较大的亮点,就是教育均衡发展的理念贯穿在这部《义务教育法》之中,这次的《义务教育法》明确各级政府合理的配制教育资源,包括像经费、课程、教学、质量、办学条件,包括教师合理的去配制。特别强调要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和支持力度,缩小学校和学校之间的差距,同时明确不准把学校分成重点校和非重点校,不准办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这对目前人为拉大学校差距的做法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法律规定。我觉得非常好,也体现了教育公平的一个基本的理念。
同时这部法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亮点就是素质教育。这部法律把素质教育明确的写进法律,就是对义务教育的目标方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义务教育做什么?就是促进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质量,让孩子们全面发展,不是简单的应试教育、分数教育。而是以素质为导向,培养有理想、有道德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次义务教育法对教学内容、课程设置、社会实践也做了相关的规定。
再一个亮点这一次义务教育法对教师的权力、义务、责任,包括教师地位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因为全国将近有906万教师,整个《义务教育法》最终能不能有比较好的贯彻落实,取决于教师的地位,权力、责任和义务能不能得到保证,所以这一次对建立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制度,包括明确提出教师的初级、中级、高级职务,包括对教师的收入也作了规定,这次明确的提出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别小看这句话,这句话是非常非常关键的,因为很多区域、很多地方教师的工资水平是远远低于公务员的,今后再出现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行为,教师可以起诉当地政府,我觉得这样对教师的基本权益作了非常好的保证。
所以这一次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我觉得是中国基础教育发展的一个里程碑。特别是对于广大农村的义务教育的发展,我想将会起到一个根本性的变革。我想我先谈一下对这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最基本的认识和理解。
[没头脑80]:你若没有失业的经历,没经受过筹集学费的辛苦,还解释什么呢?
朱永新:严格意义上来说,我还有过失业的经历。因为在高中毕业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做过搬运工人、做过泥水匠的小工、做过翻沙工人、做过营业员,社会的酸甜苦辣也都尝过,这也是我最近这些年来比较多的关注弱势人群,关注适龄儿童教育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这次《义务教育法》修订了很多内容,包括取消重点校和非重点校等等,也都是我作为一个政协委员一直在呼吁的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是一部“免费义务教育法”
[白云黑土]:2005年对教育来讲议论最多、最受关注的就是“义务教育”了,各媒体屡屡出现某地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说法,这个“免费义务教育”到底是个什么概念?相信很多人都没有搞明白。“义务”≠“免费”?“义务”≥“免费”,“义务”≤“免费”?
朱永新:从义务教育本身来说,它本来就有免费的意思。但是因为我们上一次的《义务教育法》没有强调和突出免费的概念,由于我们是穷国办大教育、大国办穷教育、人民教育人民办,所以我们淡化了免费的特点和要求。因此,现在讲免费义务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是强调了免费。所以这一次也有人开玩笑说这一次的《义务教育法》的修订是出台了一部“免费义务教育法”,因为它明确提出了“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和杂费”。当然在这个意义上,义务和免费是一致的。
[鲁楠]:家宝总理提出:“从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6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其中免除学杂费的含金量有多大?目前免费的义务教育现在的实施情况如何?
朱永新:因为严格意义上,我们过去是没有学费的,只有杂费,所以免除杂费就是指免除目前我们各个学校所收的基本的杂费,当然对于教科书费用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国家对于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困难学生的家庭免除教科书的费用。免除学杂费的含金量对于边远地区、困难地区的农村,虽然可能一个学期就100-200块钱,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很可能就解决了孩子读书的问题,我知道农村地区一年的收入非常微薄,如果教科书不要钱了,对孩子今后的发展就会有更多的机会。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我知道事实上总理对城市的免费义务教育也非常关注,教育部的领导最近也正在全国进行调演,我所在的苏州市从今年开始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特别是这次《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我想对于东部地区免费义务教育也是一个很大的推动。这个进程我觉得已经大大加快了。因为本来,根据总理的想法是用三年的时间,对于农村困难地区的困难家庭免除学杂费,06年开始用两年的时间,解决所有农村的免除学杂费的问题。我的想法应该在三到五年内全国实施免除学杂费,相当一部分地区免除教科书费用的一个格局会基本形成。
[顺便五级士官]:所谓的“免费”,免的只是学费和杂费,而对于很多人来说,每个星期一百来块钱的书本费照样是他们所承担不起的。所以请问嘉宾,既然实行了免费,为什么不免费得彻底点?哈哈
朱永新:在免除了杂费以后,书本费的问题我觉得应该是下面一个重点。一个方面现在的确学生的课本很贵,量也很大,很多困难家庭承受不起。同时我觉得更重要的是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说,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来说,免除书本费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因此,我今年“两会”期间就提出教科书循环使用的问题。我是主张要加大教科书免费的力度。因为教科书免费以后,各级地方政府就会用很大的精力来推进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我们应该让大部分的教科书能够在我们的学校循环使用。有人曾经统计过,我们国家中小学大概教材用书每一年要砍掉900万棵大树,才能满足我们中小学生的用书,这是一个巨大的资源。而且有一些课本本身使用的频率非常之低,比如说像体育课本、艺术类的课本,还有一些其他的读本,如果采取学校图书馆采购、学生到图书馆借阅的方式,或者采取教科书固定在教室的方式,学生轮流使用,这样就可以大量的节省父母在教材上的开支,同时也可以节约利用资源。这也是许多国家一个通常的做法,所以现在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推进非常艰难,很多利益群体在阻碍着,同时和我们的教材经常变化有关,我们的教材实际上把作业和课本联系在一起等做法有关系,所以我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和新闻出版部门要共同研究,定出时间表,解决我们国家的教科书循环使用,从而尽快推出教科书免费使用的新的政策。这样,我们的《义务教育法》的落实也会得到进一步的保证。新《义务教育法》着力解决上学贵上学难
[happylongwei]:朱委员,有句话,不知当不当讲。真的很希望让孩子们都能上得起学。我家孩子要上小学了,现在就开始请客吃饭,准备择校费,选班费,联络感情。。。我很不愿意这么想,但不得不这么说,就算是新的法出台了,相关部门还是可以换个名称换个方式乱收费,你说呢?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
朱永新:我想在这里任何问题都可以讲。大家都是在关注我们的义务教育。孩子择校的问题、选班的问题随着《义务教育法》真正的实施和贯彻,我想都应该得到解决。因为第一这次明确的规定学校不允许分重点校和非重点校,学校不允许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第二规定逐步缩小学校和学校之间的差别,特别是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所以我想这个法出台以后,从法律依据上来说,现在的择校选班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就是说它不合法。关键我们怎么样去监督,有效的去执行。所以今后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第一我觉得老百姓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用《义务教育法》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二我们的新闻媒体也可以对照法律的标准,监督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行为。当然很多事情有很大的惯性,从思维方式到观念,到实际的操作,可能都还有一个逐步改变的过程。我们期待有一天大家不用为上学而焦虑,都不用去请客吃饭,而是该进什么学校就进什么学校。
[鲁楠]:学费太高、书包太沉、安全没保障、好学校难进,是不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和其家长头疼的事,这四个方面,新的义务教育法能否解决这些问题?分别有哪些措施?
朱永新:解决学费太高、书包太沉、好学校难进也是这次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面提出的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我觉得其实最关键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认真的贯彻这次的《义务教育法》,保证政府对所有学校尤其是薄弱学校的基本投入,把每一所学校办好。尽可能缩小学校和学校之间的差距,我主张公办学校应该基本上没有差别,在硬件的配制上,在学校的基本设施方面,在教师的基本素质上,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在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家长不需要花很多精力去进行选择。如果要选择的话,到民办学校。政府办好每一所学校这是关键。第二个我觉得这一次新的《义务教育法》对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这种规定比如说不允许非重点和非重点,在学校里面不允许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收费基准的统一,这样把学校和学校之间缩小到最小的范围内。今后在义务教育阶段,应该是以就近入学,最方便的方式,在家门口入学,我觉得这是义务教育阶段长远的一个基本目标。所以从现在来说,最紧要的就是先应该把差学校消灭掉。撤并、重组、一帮一(好学校帮助差学校),通过各式各样的方式尽快把差学校能够提高到一个比较好的水准。但是学校和学校之间的差距到了最小的程度之后,我相信谁都不会去择校,那时候择校也就没有价值和意义了。新《义务教育法》关键在落实和监督
[孤独求道]:朱老师,我从事农村教育30年,我关心的不是“义教法”的新旧,而是“义教法”在地方尤其是基层几乎不被官员们和社会上重视,执法、守法以及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很差,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监督缺失走形式等问题相当普遍。新“义教法”下来后,会不会重蹈先法治覆辙???义务教育是否仍然徒有虚名???希望朱老师重视并予以解答。
朱永新:我觉得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任何一部法律如何有效的实施,而不是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是保证这部法律顺利得到贯彻和落实的一个前提。所以在《义务教育法》颁布以后,第一怎么样加大宣传的力度,让全社会能够了解我们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基本内容、主要条款以及一些变化的内容,让全社会的知晓率有很大的提升,同时在执法上要加大力度,对于违法行为要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格局。比如说这里面规定教师的工资要不低于公务员的工资,这个问题从今年年底各级政府就要认真的去实施,媒体要大力的宣传,社会要严格的监督,教师本人也应该利用这个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我们教育工会组织,也应该加大和政府和财政以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络,为教师的权益得到落实去努力工作。所以新的《义务教育法》出来以后,我觉得最关键的是认真的落实。
[自我批评]:嘉宾你是否能回答:你说,学校是按照法的意志办还是按照执政(上级主管)意志办?
朱永新: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一个人治的社会还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如果是人治,当然最好听上级的,一级管一级,官大压死人。如果是法治的社会,当然,应该按法治意志办。在一个不断走向法治社会的国度,特别是在我们《义务教育法》刚刚颁布的这样一个时期,我觉得我们强化“法”的意识,按照“法”的意志办,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大满贯]:义务教育是谁的义务?是国家政府的义务还是父母的义务?如果政府不做这个义务有什么惩罚?
朱永新:《义务教育法》既是政府的义务,也是父母的义务。从政府的角度来说,这次《义务教育法》在法律责任里面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第六章规定,未履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县级以上政府有若干的规定。凡是对照条款的,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所以针对父母的,第58条也有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律监护人,没有正当理由没有送孩子上学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有关其他的法律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从义务来说,既是政府的义务也是父母的义务。法律条款第7章主要是针对政府行为提出来的。义务教育和均衡教育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国家和地方财力
[独孤求道]:朱老师,据我所知,小日本、老美都是12年免费教育,还给孩子发生活费。我们的义务教育和他们有何异同?
朱永新:世界上义务教育的问题、免费的问题、实践的问题都各不相同,有一些国家真正义务教育可能是免六年,有一些国家是九年,也有一些国家是十二年,甚至于像欧洲一些国家连上大学都不用交钱。这个当然取决于综合国力和国家的财力支持的力度。据我了解,比如在日本,困难的学生还有生活费,还有交通补贴、餐费的补助等等,我们现在国家对于农村的贫困学生住宿费给予补贴或者免除,今后很可能对困难学生的餐费也给予支持。我觉得这个是取决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财力的条件。我们国家义务教育和他们从本质上和性质上应该说是精神是一致的。
[邋遢道人]:上海中小学生均教育经费是河南的10倍,河南郑州生均教育经费是全省平均的6倍,是滑县的15倍。义务教育法是否解决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义务教育”不是句空话吗?
朱永新:目前整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实际上大家可以看到这次《义务教育法》对教育均衡的问题用了很大的笔墨,要求首先实现区域内的均衡发展,然后区域之间的差别,目前来说各地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造成各个地方的教育成本、教育投入都不相同,所以不同区域能够完全在教育投入、教育经费上均衡的话,可能要有一个过程,但是国家已经明确提出了一些基本的教育基准,这次《义务教育法》已经提出来,应该要求各级各类的地方政府保证义务教育的最起码的办学基准,包括这次提出学校的生均供应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家财政部门(在第43条)和教育部门规定,也就是说全国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地人民政府应该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我觉得这就是设置了一个最低门槛。今后比如河南10倍等等这些问题,他们有没有达到最低标准,如果达到最低标准,在这个上面有一个逐步上升的空间,国家只能控制最低标准。这一次包括比特殊学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标准也提出了一些明确的规定。所以我觉得各地的教育经费和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联系的,包括教师的工资水平和各地的公务员工资水平也是相联系,今后国家不断的努力解决这样一些问题。义务教育是国家教育战略的基础
[想唱就唱]:朱老师,作为一个高校老师,您觉得中国的教育应把重点放在高等教育还是义务教育?或者职业教育?
朱永新:我觉得答案毫无疑问,在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时期,义务教育应该是任何一个国家必须作为一个战略重点来支持的。因为义务教育涉及到全民族所有人的素质的全面提升问题。所以把重点的人力、财力、物力放在义务教育阶段应该是国家行为,是政府意志,也符合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这个基础上,我认为职业教育应该作为目前我们重点扶持的一个新的领域,因为它和国家的产业政策、经济发展更加密切。高素质的员工对企业的成长、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相对来说,目前我们整个职业教育相对比较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优秀的学生不愿意报考职业学校,企业的员工没有经受过非常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经能的训练,所以我觉得对职业教育要给予特别的关心和支持。至于高等教育我一直主张,国家应该重点办好一些影响国家根本利益的国立大学,比如说像清华、北大这样一些涉及到国家竞争力的学校。再比如说像农业、师范、军事这样一些特殊领域的,需要特殊人才的院校,重点院校国家支持,其他的原则上都应该调动民间的力量,吸引民间的资本来进行。所以我主张对现在的一千多所大学进行全面的梳理,用股份制的方式改造一些大学,用转制的方式卖掉一些大学,吸引国内外的教育机构来参与我国的高等教育的建设与发展。这样高等教育以放为主。
[老笨牛]:就义务教育问题,向朱永新先生讨教一个问题。义务教育制度,说到底就是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如何使教育的社会效益最大化的问题,对吗?
朱永新:老笨牛是我们人民网的老网友,也是一直关注我们中国教育问题的朋友,对他的很多想法我都有同感,也非常乐意把一些意见能够带到政协和“两会”,我认为中国的博士生教育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觉得不仅仅是官员在职读博士的问题,包括博士生的培养方式、博士生的质量要求,我觉得这些都有很大的改进余地。所以第一就是关于文科博士的发展问题,我知道比如在日本,要拿到博士学位是非常非常困难的。50%以上的文科学生是拿不到学位的,要求非常严格。我们知道理工科相对来说,必须进实验室,必须去做,想混也不容易。相对来说文科生就容易一些。所以首先加大对于文科,对于社会科学博士生的管理力度,我觉得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其次我觉得对于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要有一个很严格的延长时间的要求,在国外一般在职工作时间至少要比脱产读博士延长三分之一高一倍以上。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会降低博士生培养的比职。所以对于笨牛讲的问题,我觉得它是一个比较系统的问题。另外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怎么样让社会效益最大化的问题。我觉得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和影响的力度,在我们苏州,我们就要求好学校帮助薄弱学校发展。好学校去兼并薄弱学校,好学校和薄弱学校组建教育集团。评价好学校,同时也评价它所帮助的薄弱学校,这样政府在配置资源的时候,优先帮助薄弱学校的成长和发展。
[子曾经曰过]:嘉宾:新的义务教育法好像也没有对远程教育进行规定阿,你觉得应该如何规范?
朱永新:远程教育的问题虽然不是这一次《义务教育法》立法的重点,但是这次法律的规定要求各级政府要合理配制教育资源。我想这种合理的配制当然包括学校的网络建设,包括远程教育这样一个内涵。我们不能要求一个法律对所有的问题都全面规范,因为目前对于义务教育来说,远程教育似乎还不是最重要的问题。当然,我们知道国家实际上在做义务教育的信息资源共享的工程,这几年也做了很多的投入,包括让优秀教师教学资源能够传到农村,能够帮助薄弱学校,这些都做了很多工作,只不过在这次《义务教育法》没有做明确的规定。
[青铜器先生]:朱委员,何时我们这些外省考生能够和上海,北京的考生分数待遇一样,平等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竞争应试大学?
朱永新:我觉得政府首先应该把学校进行分类,像上海、北京,他们自己城市办的大学,他们可以用城市的标准进行衡量,也可以对本市的学生进行各种各样的照顾,但是如果国内大学,我主张应该采取全国比较统一的分数线和评价方式。当然这可能是一个漫长的历程。义务教育违法行为将被严惩
[乡音村乐]:问嘉宾:现在不少地方设有重点初中、重点小学,还异地招生,自己掏钱无疑,这种现象的存在,如何体现义务教育?
朱永新:根据《义务教育法》第53条的规定,如果再出现重点初中、重点小学,这个行为就是违反第53条的规定,把学校分为重点校和非重点校,以及改变和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这里面提出上级政府要限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lup]:请朱老师说一下义务教育资源的配置问题,也请说一下现在江苏省各个市都在义务教育学校推崇他的“特色就是卓越”的理念。以这个理念形成义务教育学校成为热点学校,实际上已经成为多收费的理由。不知道朱老师此刻是如何想的?
朱永新:这次《义务教育法》对资源配置问题讲的非常清楚,所以应该是不允许分重点和非重点,但是对于学校办出特色来还是继续鼓励的,这本身也是教育发展的非常重要的前提。义务教育办特色学校我是赞成的,但是我们不赞成在公办学校以特色来收费。
朱永新:各位朋友,因为我下面还有一个会,所以今天和大家就交流到这里,希望大家能够进一步的关注《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也欢迎大家到“教育在线”网站(www.eduol.cn)来与我交流,那里有我的博客,也有我的专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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