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悦报道:虎都(中国)服饰有限公司(香港虎都)诉广州虎都商标侵权一案,近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广州虎都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限期摘牌并赔偿香港虎都10万元人民币。
在一审中,广州虎都辩称,公司名称是经广州市工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且已经使用3年。 但济南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香港虎都的商标注册时间明显早于广州虎都公司,且在后者注册成立之前,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因此,广州虎都以“虎都”二字作为商标,并使用在同类产品上,是一种“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针对一审判决,广州虎都不服上诉,但是山东高院的终裁支持了原审判决。
事实上,这类商标纠纷经常没完没了,如今年6月广东省工商局封查了狼鳄皮具,因为它涉嫌侵犯“鳄鱼”商标,将注册商标“TULANGE”的字母拼成了鳄鱼图案。但就在不久前,狼鳄皮具又登报自我澄清没有侵权。而法国鳄鱼在世界各地的商标大战少说也打了40多年,但现在市场上还到处可见香港鳄鱼、新加坡鳄鱼、浙江鳄鱼……
据了解,广东省1994年至2005年以来,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603件,约占全国的1/10,众多的侵权行为让拥有专利权的企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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