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被国务院通报批评
7月以来连发4起特大安全事故,造成66人死亡或失踪
本报综合报道昨日,国家安监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国务院安委会的通报,批评了云南省近期连续发生的四起特大安全事故。
进入7月份以来,云南连续发生4起特大安全事故,造成66人死亡或失踪。为吸取事故教训,通报提出了7项要求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通报指出,针对云南省今年特大事故,特别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于5月15日向该省发出了《关于云南省近期发生多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省人民政府还专门印发了《云南省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但近期又连续发生了4起特大安全事故,造成66人死亡或失踪。
通报称,这也反映出云南省在道路交通、矿山开采和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此,通报提出了七项要求,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即:一、立即对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漏洞,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于8月24日前以省安委会的名义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二、立即在道路交通、矿山、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认真开展道路隐患、车辆隐患、矿山隐患和火灾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建档登记,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限,并根据隐患类型和危险程度,从资金、技术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和监控措施;三、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查处,严惩事故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四、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紧急通报》的要求,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与管理,落实各个工种岗位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五、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六、要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七、要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