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合作经纪人机构,也称科技中介机构或科技合作对接平台,是指在高新技术的创新和流动过程中,中介方以促进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为目的,将知识、技术、经验、资金和信息等创新主体,为合作双方提供实现技术创新和应用的对接平台。 科技经纪人机构活跃于技术需求者与持有者之间,促进科技合作各参与主体间互动,并通过进行技术搜寻、评估和传播,实施有效的科技合作。
在中俄合作领域中,中俄科技合作经纪人机构的作用非常重要。我省的莫斯科中俄友谊科技园、哈尔滨国际科技城和省科学院对俄工业科技合作中心、省农业科学院对俄农业科技中心、黑龙江大学对俄罗斯信息合作中心、哈工大八达集团国家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都在不同层面上起到了科技合作经纪人的作用,这些机构是中俄区域科技合作和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科技合作、技术创新及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与此同时,我省的中俄科技合作经纪人机构所发挥的中介功能还比较弱。突出表现在,中俄科技合作经纪人机构体系本身发育尚不健全,保障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所必需的一些服务环节,无法承担或无相应的机构承担;中俄科技合作经纪人机构数量少,专业人员出现了既懂专业又懂俄语的老专家人员和专业素质低、俄语水平欠佳的青年人员形成鲜明反差;国家税收政策对中俄科技合作经纪人机构优惠力度不足,覆盖范围较窄;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宏观协调程度不高等。
为此,建议省政府相关部门及中俄科技合作经纪人机构应采取相应的对策:第一,学习主要发达国家的科技合作经纪人机构的成功经验。完善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以及健全的法制环境。如知识产权法、破产法、劳工法、资本市场规范法以及研究开发和技术转移政策等,为中俄科技合作中介服务提供稳固坚实的制度保障。黑龙江省应该积极加强和完善中俄科技合作经纪人机构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方向,注意扶持和培养中俄科技合作经纪人的骨干机构,并积极扩大队伍和分类管理。
第二,提高中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科技合作意识和认识。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措施。构建省政府资助的中俄科技合作经纪人机构与民营经纪人机构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参与技术合作。加快这些机构的中俄科技合作,使企业实现生产力的转化,以获取研究开发投资的最大回报。
第三,中俄科技合作经纪人机构应该重信誉和保证服务质量。它要求经营管理者和专业工作人员有很高外语(俄语)和专业知识,并为服务方提供某一技术转移项目的全程服务,包括发明评估、市场及技术评估、专利申请、许可协议、商务谈判、高端科技专家引进等。不断提高中俄科技合作经纪人机构的服务效果。
第四,积极挖掘黑龙江省科技合作方面的人才,大力扶持技术合作经纪人队伍,有计划培训专业从业人才,开发专业技能。发挥哈工大等院校的影响力,探索与俄罗斯知名大学开办高新科技展览和科技专业俄语办学。扩大中俄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的规模和层次,逐步形成机制。加强俄语学习,解决俄语科技专业人才短缺问题。
第五,进一步加强中俄两国的科技合作经纪人机构的对接和交流。积极发挥其作用,为中俄两国合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系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副教授,从事俄罗斯问题研究。(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