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工人日报》报道,从局领导到普通职工每人出资1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然而,到购房时,局领导却购得联体别墅,中层干部是多层楼房,普通职工只能选择高层楼房,而其中的差价十分巨大。此事引起职工强烈不满,纷纷要求退房——
职工为筹资不惜贷款
2004年底,浙江湖州市一块闲置了很长时间的商品房土地引人关注,这块地共有173亩。 当时由市领导协调,电力局下属的多种经营企业——浙江泰仑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阿祥集团合资成立了湖州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开发。泰仑公司占65%股份,阿祥集团占35%股份。
湖州市电力局职工说,2004年年底,电力局领导要求职工借钱给单位,每人10万元,并承诺造好后按成本价卖给职工,如果不参加,造成房子后,没出钱的人就没有资格按成本价买房。能买到成本价的房屋,电力局的职工都非常高兴。电力局从局领导到普通职工甚至离退休人员共1300多人都参加了,标准是在职职工每人出资10万元,离退休人员每人出资8万元。有些职工当时拿不出钱,电力局就想办法与银行联系,先由银行贷款给职工,职工再把钱借给单位。
有了职工凑出来的近1.3亿元,2005年5月,该地块终于破土动工了,小区的名称叫“天盛花园”,建筑形态主要以小高层为主,有部分多层住宅和联体别墅。
购房方案:局领导优先
今年6月,泰祥房地产公司拿到预售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必须在10日之内进行预售。按照泰仑公司和阿祥集团的约定,“天盛花园”共有1610套房子,湖州市电力局拿走1300多套。这1300多套如何分呢?
据湖州市电力局有关负责人说,早在2004年年底,电力局就起草了《天盛花园商品房购买办法》。2005年召开局职代会联席会议,进行了表决通过。这个《办法》将购房选购次序分成若干档次。第一档为在职处级;第二档为离休享受厅级待遇干部和离退休的原处级干部;第三档是离休干部;第四档是在职副总、科级等中层干部;第五档是退休的原中层干部;第六档是在职职工;第七档是其他退休退养职工……拿到《办法》后,职工们反响强烈。今年7月14日,电力局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就排序进行了小幅调整。
联体别墅能赚50万元?
7月14日下班前几分钟,有职工听说《排序办法》在市电力局内部网上公示了。按规定公示为5天,因为7月14日是星期五,第二天和第三天是双休日,实际上职工们看到已是星期一,而星期二公示就结束了。
7月23日,购房排序表正式发给每名职工,顿时在职工中“炸开了锅”。因为按照这个排序表,房子由局领导先挑。现职8名局领导和两名中层领导购得26套联体别墅,而100套多层楼房在中层领导挑完后,只有少量的留给了普通职工,剩下的1000多套高层和小高层全归普通职工依次选购。
此外,与“天盛花园”一路之隔的同等楼盘“城市之星”相比,三种楼房的价格相去甚远。有职工算了一笔账:一套250平方米的联体别墅,利润在50万元左右,多层楼房的利润也在10万元左右,而职工购得的高层和小高层不仅没有赚到钱,帮企业贷款的反而亏损。“一样出10万元,凭什么就有人赚有人亏?这算不算以权谋私?”据了解,浙江省电力局已着手调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