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吉林省政府日前出台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指出,到2010年,吉林省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推广服务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废弃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重点企业、生态工农业园区。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选择有代表性的城市和区域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创建一批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和谐社会典型。力争达到的指标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30%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3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7%以上,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率达到65%以上,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新华网)[编辑: 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