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建议城管执法时录像取证
“城管依法拆除店子的招牌我无话可说,但是他们不能把拆下来的牌子用吊车运走。”8月12日下午,自贡市自流井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拆除五星街“金手指”美容店的招牌时与店方发生纠纷。 由于双方事后各有说法,警方目前正在调查。警方建议,城管执法时应合理运用录像取证。
事由:城管拆招牌带走起争执
据当事人“金手指”老板周建华称,12日上午11时许,自流井区城管局一陈姓分管局长带领三名执法人员来到美容店门口,拆除了该店一个店名招牌。
“城管若依据城市的规划依法拆除我店的招牌,我和家人并没有异议。但他们为什么要把拆下来的牌子用吊车运走。”周表示,店子的招牌是自己花钱做的,属于私有财产,城管没有权力将其运走。为此,周建华和父亲与执法人员争执起来,伴随着过激的言语,双方人员一度发生“身体接触”,“城管局陈副局长的儿子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当胸给了我父亲一拳。我父亲那么大年纪(70多岁),怎么经得起他整嘛!”
局长:儿子并没有动手打人
当日下午2时许,记者赶到五星街派出所时,当事双方正在所内接受警方调查。
据陈副局长称,当老者(周达明)与执法人员因为运走招牌一事发生争执时,“我儿子陈勇(化名)刚好赶过来准备和我吃午饭,他看到周达明指着我的鼻子乱骂时,儿子一时冲动,上去和周发生口角,但双方都没有动手!”
记者随后在五星街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上看到,陈勇称自己在争执过程中只是用右手轻轻地“碰”了一下老人的右臂,对方便顺势“假摔”。
警方:城管执法时应录像取证
双方各执一词,这给民警的调查带来了很大难度。目前,警方调查的方式就是走访事发地的目击者。民警说,“近段时间,城管执法人员与市民发生摩擦的事情时有发生,且事件经过双方说法不同,因此,建议城管部门执法时应合理运用录像等取证设备,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记者罗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