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的街头,黄昏或夜晚时分,我们有时会看到一些演奏乐器或唱歌的人,路人有的停下脚步倾听,有的与他们擦肩而过。街头歌手是在卖唱,但他们自己往往强调说,他们其实是在享受音乐、以音乐为伴。他们是谁呢?为什么过着这样的生活?记者采访了其中的几位,发现他们都经历过一无所有的人生低谷,加上喜欢自在的感觉,所以选择了这种生存方式,并仍在试图追寻音乐梦想。
1、卖唱者:一个引起争议的群落
近来,记者用了半个多月时间,在深圳街头寻找比较有特点、上街时间比较长的歌手,和他们聊天,试图比较全面地了解一下深圳街头歌手的生存状况。据这段时间的了解,深圳街头歌手目前主要集中在华强北、东门、地王大厦周边等繁华地段。其中,有些人卖唱地点相对固定,有些人则经常换地方;有些人打算长期这样生活,有些人则是临时谋生,有了更好的发展机会就离开街头。
这些歌手的素质自然是参差不齐的。其中有些人几乎不会乐器,也不识乐谱,甚至唱歌走调;而另一些人有一定音乐水平,有在酒吧唱歌或者舞台演出的经验。好几位街头歌手告诉记者:据他们估计,在深圳街头唱歌的人大概有300人左右,但他们认为,其中具有音乐素养、真正称得上“歌手”的不到100人。
这些街头歌手来自全国各地,以30岁以下的年轻人为主。偶尔也有年龄较大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的年龄最大的街头歌手40多岁。在街头极少能看到女歌手,绝大多数是男的。
很多街头歌手以前在酒吧唱歌,后来由于生意不景气,出于生计考虑走上街头。记者遇到的处境差的街头歌手,一个月只有几百元收入,而处境比较好的歌手组合一天就能有几百元的收入。
街头歌手和涂鸦者、流浪画家等人,可以统称为“街头艺术家”,成为现代都市“街头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的出现,受到不少人的喜爱,但是也常和城市管理、文化管理发生冲突。
在采访中,对这些街头表演,许多行人表现得很宽容,他们表示:“街头歌手给大家唱歌,勇气可嘉,有些歌也相当感人。只要不对他人产生妨碍,街头也可以是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吧。”
在华强北一带执法的一位城管人员对记者说,按照深圳市城市管理有关规定,这种行为是“未经允许的”,但是,考虑到这些人也是为了生存,如果他们的行为不会对行人造成骚扰,也不会引起交通堵塞等后果,一般在管理时采取比较宽容的方式,通过善意提醒要求他们降低音量,不要过多占用路面等。“如果他们不约束自己的行为,或者持续被人投诉,我们就采取执法行动。毕竟在公共场所,街头表演也要考虑公共利益。”
街头歌手收入不稳定,其中一些人想出了另一个办法:自己录碟出售。对此,深圳市文化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这种行为违反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他说:“国家对出版、制作音像制品等行为,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的出版、出租等活动。他们必须到文化部门进行登记、申请等程序之后才能出版、制作自己的音像制品。”
不论人们的看法如何,街头歌手这个群落存在着。他们是怎么走上街头的?有过什么样的经历?内心想法如何?带着好奇,记者深入采访了几位已经小有名气、也比较有代表性的深圳街头歌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