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姚长寿)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个人不用缴费,而是由所属单位缴纳,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得的消息。
参保农民工应是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非城镇户籍、有劳动能力并与统筹地区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的人员。 今年,全省将实现60万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成都市将完成35万。2008年底,争取全省所有与城镇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医疗保险。
农民工医保个人不缴费,交费率为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2%,按季度或半年征收。所有城镇用人单位的农民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已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也要参加医保,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医保并缴纳基本医疗费用,农民工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拒不参保的用人单位,将被处以职工工资总额1~3倍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