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织安全网打造平安罗湖
罗湖区开展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同时启动安全监督管理三项制度
编者按
今年1至6月,罗湖辖区企业共发生6起安全生产伤亡责任事故,造成6人死亡,同比上升100%,占全年控制指标100%,大幅度突破了伤亡责任事故的控制指标,被市安委会红牌警告。 罗湖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全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罗湖区委书记刘学强、区长鲁毅,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倪泽望等区主要领导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知耻而后勇”,举一反三,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执行力、更硬的措施,振奋精神,全力抓好罗湖的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高发势头。区委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行动,密织罗湖安全网,打造平安罗湖。
四大行动锁定9项重点
罗湖区今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告急,辖区企业的6起安全生产伤亡责任事故的死亡人数大幅度突破了控制指标,被市安委会红牌警告,“平安罗湖”的建设受到严重挑战。连日来,罗湖区委区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策,并决定从8月14日开始到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行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依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以遏制事故高发势头,尤其要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区主要领导还要求各部门齐心协力,认真履职,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将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行动做深、做细。
此项行动主要包括九项内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城中村安全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工地安全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高空作业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厂企业仓库区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宣传培训等。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在上半年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以“一畅两会”为中心,重点开展对辖区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六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和完善;疏散通道、安全门、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报警、预警系统、应急照明等是否完好有效;娱乐场所装修材料是否进行了阻燃处理;是否存在违章使用“黑气”行为;是否存在“房中房”现象;“六小场所”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经营的单位、场所,要严格依法查处,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地段、事故黑点的安全排查,逐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大对驾驶员违章超速、不按线行驶、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爬越中间隔离墙等违章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开展对公交运输企业及出租车企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检查其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是否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修、检测,车辆技术状况是否良好,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行为,检查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运输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实行严格的进站安全检查,防止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城中村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开展对城中村内娱乐场所、各类生产储存场所、“六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地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检查各经营单位工商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证照的持证情况,检查其安全疏散出口、通道、消防系统设施、电源线路及电器设备、场所用火及用电、用气、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情况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改变房屋使用功能,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整治违章搭建、“房中房”、使用“黑煤气”等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城中村老旧危房的监控和清理,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工地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开展对辖区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检查现场用火、用电、消防、预防中毒措施及施工作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的落实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机械设施、供水排水、供电系统、材料堆放、脚手架、工作平台、食宿场所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及时整治辖区报建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对市报建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市属相关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开展对辖区内电梯、旅游设施等特种设备及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内有可能使用“土锅炉”、“土压力容器”的单位、场所(如养猪场、小型制衣厂、食品厂、小型纸品厂、桑拿场所、餐馆酒楼、集体饭堂、中小学校、幼儿园、宾馆酒店等地)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对使用未经检验检测的特种设备行为依法进行严格查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无制造资格单位非法制造的电梯、旅游设施、“土锅炉”、“土压力容器”及非法使用的简易电梯应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停止使用,发现一台,查处一台,对违规安装、违规使用、超期未检和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等行为,应立即依法整治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开展对辖区油站、油库、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水厂、污水处理厂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及珠宝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检查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订并实施,是否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企业是否制订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企业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检查油站的静电接地、排气管、围墙高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对珠宝行业企业非法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对违反《刑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依法严格处理,对符合拘留条件的,坚决依法拘留,加大对珠宝行业企业废水、废液、废气、废渣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后的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的监控查处力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情况的检查,对无牌无证危化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对有证据显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难以整治的危化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证。——高空带电等危险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开展对辖区涉及建筑施工行业和工程安装维修领域,涉及空调安装、外墙清洗、广告牌拆除及安装等高危作业(高空作业、带电作业、特种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区安监局、区建设局(住宅局)、区城管局、罗湖工商分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外墙清洗、空调和防护网安装、广告牌拆装、旧建筑物的改造维修等频发高空作业和高空坠物事故的行业特点,加大对各自监管职责范围内领域的执法检查,检查其安全生产制度、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教育等情况,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同时加强监管,坚决遏制将生产经营项目、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等非法行为。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各社区工作站、各物业管理公司以及村股份公司的管理作用,督促其加强对高空危险作业的施工登记和现场监管,切实解决监管真空,防范高空作业及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工厂企业仓库区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开展对辖区内工厂企业仓库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检查工厂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有效开展并有相关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仓库区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通道是否畅通、各项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无损等,严厉打击以厂代仓、厂房住人和生火做饭等现象,杜绝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发生。
——宣传培训教育活动——
消防、交警、文化、卫生、教育、贸工、建设、安监、租赁、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和大整治行动,加大对员工、辖区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强化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要结合各自行业事故的多发特点以及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组织召开现场会议及公开处理大会,严厉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严格执行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要使事故教育、事故责任追究、安全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启动安全监督管理三项制度
罗湖区安监局局长黄纪石告诉记者,为把“四大行动”落到实处,从8月15日至年底,罗湖区所有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停止休假和出差。区委区政府要求安全生产成员单位领导要亲临一线组织检查整治工作,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派出专人到各挂点社区工作站,组成专门检查小组开展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要及时对检查整治给予指导,区安委会要组成督查小组对各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的检查整治及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在开展“四大行动”的同时,罗湖区还启动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项制度。一是约谈制度。从现在开始发生的每一起伤亡责任事故,区政府、区安委会将对事故主管职能部门及所在街道办事处的责任人进行约谈,近日将约谈南湖、莲塘两街道有关负责人;二是事故通报制度。在事故调查清楚后,不仅要将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所属辖区以及处罚情况及时反映给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通报到各个微网格单位,以儆效尤;三是预警分析制度。对于每一场火灾的情况、每一次消防出警的缘由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做到一季度向上报告一次,在此基础上,形成总的事故预警制度。
在开展“四大行动”中,要做到违法必究。区监察局对整个行动进行监察,对在检查工作中存在的违反安全法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不依法行政、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各单位要将此次大检查大整治与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组织、计划、协调、检查、整治、跟踪、责任一条龙负责制,发现一处隐患,整治一处隐患,坚决不留死角,检查整治情况要反映在每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程表上;要将检查整治与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基层管理与职能、行业部门双覆盖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网格责任人,从而形成长期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要将检查整治与宣传培训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五进”,消防“一畅二会”工作,加强作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
上半年罗湖发生6起死亡责任事故
深圳市向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现公司所在文锦渡向西商业大楼七楼增设的一个檐篷存在安全隐患,决定拆除,并将拆除工程发包给没有任何资质的包工头林某。林某将拆除工程的搭建、拆卸委托于亦无任何资质的包工头祝某和另外7名工作人员进行拆除。2006年1月12日上午10时40分许,陈某(死者)在四楼接传拆卸下来的用于搭架的钢管时,由于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带,且脚下踏板发生折断,因此从高空坠落至地面,后不治死亡。
刘某以个人名义挂靠深圳市正立业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除“四害”的消杀工作。1月13日,刘某雇请的员工杨某(死者)和雷某2人例行到太平洋商贸大厦进行消杀服务(其中杨某有“爱卫办”颁发的上岗证),下午4时许,2楼走廊的天花板上有死老鼠,杨某独自从该走廊的天窗进入天花板,由于天花板承重能力不够,导致天花板坍塌,杨某摔落至2楼的地面,后经罗湖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莲塘长岭村91B出租房(共9层)有渗水问题,并将防水维修工程交由深圳市卓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却将该防水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条件和相应资质的个人阳某进行施工。4月5日,阳某和李某夫妻二人带着工具和材料到长岭村91B进行作业。上午10时许,阳某在没有系安全带、安全保护绳的情况下,仅系着一条粗长绳子沿外墙从天台往下,待下至6楼左右,绑在天台避雷针和楼道扶手上的绳子突然松脱,阳某坠落至4楼突出群楼的台面,导致事故的发生,阳某未当场死亡,后经消防和民兵等人将其从4楼的厨房救出,经罗湖流花医院抢救无效后,阳某于4月5日下午1时24分死亡。
2006年4月26日7时40分左右,由于简某(死者)所属的龙凤公司未对员工进行有效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致使简某安全意识淡薄,导致长期被派驻在清水河澳昌公司的简某,无视澳昌公司的安全警示标志,不遵守澳昌公司制定的规定,擅自进入-18℃的A冷冻库进行作业,导致从高处坠落受伤。经武警医院抢救无效后,简某于2006年5月8日凌晨零时25分不治死亡。
俊园酒店3楼的闭路监控系统存在故障等问题,俊园酒店将该工程交由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队(负责人为黄某)负责施工。5月5日16时30分许,工程队负责人雇请的电工解某在3楼天花板上对监控系统线路进行检查维修时,不慎触电身亡。
佳宁娜友谊广场风水池中央的风水球经常出现被卡住不转动的现象。6月14日上午8时40分,管理处指派刘某一人前往维修,由于管理处对刘某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在没有切断电源、未佩带绝缘鞋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刘某独自一人进入存在安全隐患的水池中进行维修作业,导致触电死亡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