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8月15日电(记者邓宜兵王义)利用汽车租赁公司管理上的漏洞,重庆市万州区罗田镇的丁昌盛、覃一峰、谭佐明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十天内连续诈骗了3家汽车租赁公司的4辆汽车,价值28万余元。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近日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丁昌盛等三人。
检察机关查明,今年5月丁昌盛到万州区某汽车租赁公司去租车时,发现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手续简单,又不用抵押,只凭身份证等证件就可以租车,觉得管理上有漏洞,遂产生了骗租赁公司汽车的念头。
经过一番细致的谋划,今年6月17日丁昌盛伙同覃一峰、谭佐明来到万州区某汽车租赁公司,以一个伪造的名为“伍光富”的身份证租了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随后三人将车开到湖北省荆门市以8000元的价格卖掉。而后丁指派覃一峰、谭佐明回万州继续骗车,自己则留在荆门市联系买主。
6月23日,覃一峰、谭佐明又以同样的手法从万州区另一家汽车租赁公司骗得一辆“桑塔纳”,随后他们将车开到湖北省荆门市交给丁昌盛,被丁以7000元的价格卖掉。
6月28日,丁昌盛等三人又以名为“李波”的假身份证骗得万州区某汽车租赁公司的2辆北京现代轿车,正当三人准备将车再次开到湖北荆门去卖时,途中被公安机关挡获。
(责任编辑:安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