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张鹏,今年6月20日在江津市珠峰气修厂维修展厅外面的三角型灯箱广告时,被保安陈荣兵电击死亡。陈至今逍遥法外,没有受到任何处理,撇下我们两个无业、无依无靠的老人和一个年近八旬的祖母,过早地失去了他年仅24岁的生命……”
日前,记者在江津市三环路口的“珠峰厂”卖车展厅门口的三角型灯箱广告牌前见到了和张鹏一起工作的同事杨斌。 记者还同时走访了当地居住的几位目击证人,谈及此时,他们都深感惋惜。
据称,当日,张鹏和杨斌由重庆安邦字牌厂派往“珠峰厂”维修灯箱广告,从上午11时到晚上21时左右,在公司的安排下须当天完成全部工作。因天气炎热,中午休息了一段时间,16时左右又开始工作,到21时天气突变,开始闪电,将下大雨,维修工作仍在进行。这时“珠峰厂”值夜班的保安陈荣兵到来,问杨斌要不要放东西,快要下雨了,还做不做?杨斌说要做,今天一定要完工,此时张鹏还在灯箱内接线,天开始下雨。杨斌正把灯管抱进展厅进门左侧,他第二次将衣服和工具抱进展厅时,回头一看,灯箱亮了,他心头一紧,“遭了!”马上冲进展厅,关掉灯箱开关,并问陈荣兵:“你怎么把灯箱开了?”
陈荣兵说:“我不知道那个是灯箱开关。”杨斌返回灯箱(灯箱距值班室开关处约10米),见张鹏已被电击昏在灯箱内。后江津市人民医院“120”赶到现场,送张鹏到人民医院,张鹏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江津市安监局,记者见到了负责处理此事的谭主任和焦大队长。他们告诉记者,这次事故只能算工伤,不能算意外,是“安邦”公司违规操作造成的,在维修过程中没有挂“警示牌”,造成了这次惨剧。记者要求见当事人陈荣兵,安监局说联系不上,他们也在找他。
记者拨通了“珠峰厂”李总的电话,李总在电话中说,对此事故他们没有责任,他们的广告是承包给江津市桦桦广告公司的,桦桦公司又交给重庆安邦字牌厂具体实施。李以工作忙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当记者要求见“珠峰”保安陈荣兵时,李总说人已经走了,找不到,并挂断了电话。
张鹏的同事杨斌说:“陈荣兵值夜班,明知道我们还在接线,而且问过我们要不要放工具。他不应该按下灯箱电源开关,他对此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另一位目击者陈实(化名)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可能陈荣兵也不知道那个是灯箱开关。可能他对工作不熟,不可能是有意杀人,只能算是无意或过失杀人。”
记者采访了重庆嘉陵律师事务所刘思华律师,她说:“在公共场所维修,肯定要挂“警示牌”。展厅值班室内并非公共场所,况且当时只有陈荣兵一人,他知道有人在维修灯箱,还用挂‘警示牌’吗?当时已经是21时30分,‘警示牌’挂给谁看?”
张鹏的父母告诉记者,他们的儿子身体健壮,勤奋好学,孝敬父母,毕业于合川知行学校,刚刚工作一年,连女朋友都没耍。张鹏父母表示,他们将通过司法程序,为死去的儿子讨回公道。
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重庆法制报记者:罗起义
来源: 华龙网 2006-08-15 16:54 编辑: 维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