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8日河南商报以“谁制造了出国务工者的噩梦”为题,报道了河南南阳农民袁文龙在海外渔船上受虐的悲惨遭遇。报道引起了省内外读者的广泛关注。特别是袁文龙颈戴铁索被捆在船甲板上的照片,更引起了读者的震惊和愤怒。众多读者来电怒斥野蛮的船主和黑心的中介公司,强烈要求本报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入的报道。连日来,来自我省各地的几十名与袁文龙有着同样噩梦经历的受害者,也纷纷来到本报控诉他们的血泪史。经过半个多月的深入调查,我们发现了如下令人震惊的事实:
袁文龙的遭遇并不是偶然的特例,而是成百上千的到海外渔船上当渔工的中国劳工命运的典型。 他们被一些劳务输出公司违规骗到海外,扔到渔船上从事奴隶式的劳动,经常挨打受虐,有些人致残,有的人亡命。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严重的侵害。
袁文龙事件报道后,有关劳务输出公司宣称,他们对劳工在海外受虐并不知情,也感到意外。但大量的事实证明,这些劳工送到海外后会遭遇到什么,劳务输出公司心里是一清二楚的。在郑州就有个劳务输出公司办的对劳工进行“出国上岗前培训”的训练基地。在那里,培训的课程不是外语培训、技术培训和介绍外国知识,而是所谓的“承受能力训练”,学员每天的课程就是挨打、挨骂和种种难堪之辱,甚至还有强迫吃屎、舔痰这样令人毛发悚然的内容。这就是这些中介公司完全有预谋地组织奴隶式劳务输出的铁证。
1999年2月发生了台湾"金庆12号"船长枪杀大陆15名渔工的恶性事件,当年5月,外经贸部等六部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对台远洋渔工劳务经营秩序的紧急通知》,暂停了对台远洋渔船输出渔工的业务。2001年再次全面暂停了对台渔工劳务合作业务。但这些禁令在我省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现在我省一些地方还在悄悄进行的这类劳务输出完全是违规的。
早在1998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商务部前身)就下发了通知,规定了到远洋渔轮上当渔工的劳工的最低工资是每人每月360美元。但我们调查发现,河南的这些劳工得到的工资普遍在最低工资标准的50%以下(袁文龙与劳务输出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月工资只有140美元)。组织劳务输出的公司在介绍输出时就收取了高额的手续费、培训费,又从劳工的血汗钱里克扣了一大半。不仅他们从输出劳工身上赚取了巨额利润,有些地方政府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者也在伸手从中“分一杯羹”。大量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告诉我们,正在悄悄进行的违规劳务输出中的严重问题,应该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了。袁文龙式的悲剧再也不能演下去了!
来自“受辱训练营”的控诉
“我与袁文龙有同样的遭遇,在出国前培训时教官就经常打骂我们,还逼着我们吃屎、舔痰……”这是一个冲破人格底线的愤怒投诉,电话那端投诉者近乎呐喊的声音,震撼了记者的心……
投诉者名为王东晓,26岁,南阳市社旗县唐庄乡岗里村人。据他介绍,2001年9月20日,他和几个老乡一起,到社旗县外经委劳务输出办公室交了30元费用,报名参加外派船员工作。2001年9月24日,他们每人又向该办公室交了3000元的培训费及1000元的押金,同时签了三年劳务输出合同。当年9月26日,他们便被带到郑州,到河南金城国际经济技术合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公司)接受为期2天的培训。 王东晓说,到达金城公司后,他们每人又花了100多元买了套迷彩服,之后便被送到了郑州北郊(107国道附近)的该公司培训基地。当时与他一批参加培训的有150人左右,其中社旗县人就有36个。负责培训的教官也多是“表现好”的“海归派”船员。现在他仍能清晰地记得这些教官的姓或名:总教官黄江磊(音,西峡县人)、教官秦林江(音,唐河县人)、副教官王小宏(音,西峡县人,人称“魔鬼教官”)、副教官彭磊。 王东晓告诉记者,培训期间,他们每天早上5点起床,5点15分出操。起床后如果发现哪个学员的被子没叠整齐,教官就会用铁尺打他的手掌。每到吃饭时间,他们也只能按照教官的指示不出声地站着吃,而且一旦发现谁把饭粒掉在了地上,谁就得被罚趴在地上把饭粒舔起来,并绕着训练场跑50圈(每圈100米)。提起培训时受虐待的经历,王东晓气得直跺脚。他说,教官告诉他们,训练的目的是让每位学员都具有服从意识和耐受能力。在训练中,教官说煤球是白的谁敢说是黑的就要遭到恶骂和毒打。
令人发指的课程
王东晓一边诉说一边给记者表演教官的暴力行为:
打脸: 王东晓说,一教官发现自己的烟被人偷吸了,那名教官便命令全体学员集合相互打脸,而且要打出响声;有一名学员在训练时打瞌睡,教官便让10个学员班的班长依次打其10个耳光,哪个班长出手轻,教官就会当场打哪个班长耳光,结果那名打瞌睡学员的脸都被打烂了。
烧胡子: 有一名社旗的学员由于胡子太长,教官命其刮掉,因其未带剃须刀,而训练期间又不允许外出,第二天教官就开始用手拔他的胡子,他本能地用胳膊挡了一下,教官便气急败坏地将其打倒在地,并用火烧他的胡子。因为极力反抗,结果这名学员的耳朵被当场打出了黄水,后来受伤回了家……
吃屎: 有一天,基地的厕所附近不知道谁因为拉肚子,大便拉在了厕所门外。王教官和秦教官发现后,命令全体学员写纸条检举,最后一名叫王龙飞的学员(社旗县人)得票最多,结果王教官把王龙飞毒打一顿后,又逼着王龙飞吃屎。当王龙飞趴在大便旁犯难时,王教官在其背后猛跺一脚,当王龙飞抬起头时,满嘴满脸都是屎。接着,王教官又命令排在王龙飞后面的学员挨个捧屎吃,不一会儿工夫,在场学员的手上、脸上都沾上了大便……
舔痰: “在站军姿时,学员挨打的几率最大。谁敢打个喷嚏,都会遭顿毒打。”有一次一名叫杜青胜的学员(社旗县下洼乡杜庄村人),无意中吐了一口痰,便被“魔鬼教官”王小宏(音)和彭教官暴打了一顿,之后二人觉得不解气,便又罚杜青胜趴在地上把痰舔起来,就在杜青胜趴下去舔痰时,王教官向他的头部狠狠地蹬了一脚,结果痰被舔了起来,杜青胜磕在地上的那半边脸也青肿得不成样子,后来杜青胜也因伤回家了……
当狗:王东晓说,有一次训练时,因教官让唱歌,一名新县学员不会唱,结果被教官逼着趴在地上学狗爬、学狗叫。
面壁大喊一千遍: 一天下午训练后到澡堂洗澡时,不知道哪名学员不小心溅了黄总教官一脸水,出来后黄便把那些洗澡的学员集合起来,挨个用皮鞋打脸。当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挨了几鞋底,王东晓因为给黄端过洗脚水,才少挨了几下。吃晚饭时黄嫌10个班长报告的声音太小,就命令10个班长排成一排面壁,高喊“报告教官”一千遍。事后,黄教官告诉学员们,之所以要对他们进行超强化训练,是怕他们到国外受不了,违约而归。黄教官说,如果违了约不但学员自己会赔钱,公司也会受损失……
王东晓于2003年3月24日被派到毛里求斯务工,直到今年2月2日船方与其自行终结合同。记者在船方致金城公司的一个证明上看到:“你公司船员王东晓在船上工作期间表现不错,现因船上情况有特殊变动,按正常回国,机票等费用由船方负担。”落款章为“国正一号。”但他应得的10个月工资,虽经多次前去讨要,至今金城公司仍以王东晓违约为由拒不支付。对此,王东晓欲哭无泪……
惊险夜探“受辱训练营”
一周前的一个夜晚,记者和曾在里面训练过的劳工王东晓一起前往被称为“受辱训练营”的外派劳务人员训练基地。这个基地位于花园口镇京水村南边,大门紧邻107国道,原来是一个加工太空被的工厂。 夜幕下,训练基地的两扇铁门紧紧关闭着,四周的围墙有四米多高,围墙内灯火通明,大院透着一股阴森神秘的气息,虽然一时无法看到里面的情况,但基地内不时传出的吹哨声、跑步声和口号声都在表明,这个基地正在进行着训练。离铁门有3米远时,里面的响动就愈发清晰了,记者听到了不断的呵斥声和巴掌击在脸上的脆响。 透过门缝,可以隐约看到操场上有一群人在跑步,就在记者靠近铁门的一瞬间,大门口突然响起一阵汪汪的狗叫,接着就听见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向着铁门冲来,记者赶紧离开了铁门。铁门开了,几个穿迷彩服的男子从里面出来向四周瞅瞅,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又进了铁门,里面的吹哨声、跑步声和呵斥声又响起来。 这个训练基地的南围墙紧靠贾鲁河,从河边的小道上基本能看清这个训练基地的轮廓,基地南头有一座二层小楼,王东晓说,教官都在小楼上住,另外还有一些准备到日本当纺织工的女学员也住在小楼上。借助操场上竖起的10余米高的几盏探照灯,记者悄悄顺着污水沟边的小道往里走10米远,就到男学员的宿舍了。这个宿舍是一排平房,好多窗户上都没有玻璃,窗户被用钢筋密封得很严,王东晓说这是为了防止学员跳窗逃走。
走过男学员的宿舍,已经能隔着墙头看到正在里面训练的人群,人群排列着整齐的队伍,有9排近百人,队伍的前列三名教官正在进行着训话,不时有人被抽上几巴掌,啪啪之声不绝于耳。夜深了,训练即将结束,记者离开了这个神秘的大院。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记者又对附近群众进行了走访,很多人都说训练基地的大院很神秘,他们不明白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大院,这个大院里面是一群什么人。大院的铁门白天黑夜都是紧关的,外人根本无法进入。有些时候,人们还能在河边听到里面传出的哀嚎和求饶声。
7月26日下午,本报数名记者再次对这个神秘基地进行了探访,当前面的记者刚从基地大门通过后不到三分钟时间,铁门便开了,从里面出来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尾随着一路跟来,并且还拿出手机向什么人汇报着什么,而这一切,都被后面接应的同事看个清清楚楚,马上发短信警告前面的记者,前面的记者立即调转方向,向南边的庄稼地走去。同时,另外一组记者在基地的铁门上发现了一个监控器,当记者反过头再回来时,神秘大院已经变得静悄悄的,看不到一个人影,难道记者的行踪已经暴露? 当晚11时,记者再次来到基地旁边,从墙外听到了训练的动静,一名摄影记者爬上了基地后面的一个配电房房顶,把镜头对准了里面训练的人们。另外的记者便从不同的地方贴着墙根倾听里面的声音。 夜幕下,几十名学员刚刚进行过体能训练,教官把他们召集到了一起,让他们唱歌,一名学员不知什么原因被教官重重地在脸上打了两个耳光,接着被罚站到了墙根,每个学员唱歌的过程里,罚站的学员都被打几个耳光,尽管隔着墙还有很远的距离,记者还是能够清晰地听见巴掌打在脸上的响声。听的出来,歌声都是战战兢兢的。 接下来,记者在墙外又听到教官下达了学狗爬的命令。在教官倒计时的喊声里,最少有10名学员因为爬的慢被狠狠地朝背上跺了几脚…… 王东晓对记者讲述的一幕幕场景有很多得到了印证,凌晨1时许,训练仍在进行中,惨叫声、毒打声、求饶声、呵斥声同时传来……
“我们与袁文龙同命运”
31岁的张新功是信阳息县路口乡陈庄村的一个普通农民,他有着一个虽然贫穷但很温馨的家庭,妻子贤惠,儿子也很懂事。他说如果不是因为太贫困,他是不会到海外务工的。 张新功向记者诉说,2000年的春节刚过,当地一家电视台播出了信阳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招聘船员的一则广告,说到海外当船员每个月能挣140美元,相当于1000多元人民币,这个数字对土里刨食的农民是个不小的诱惑。但是看着广告上年龄限制在18到22周岁的要求,他又心灰意冷起来,因为当时他已经26岁了。 后来,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和同村的三个人一起去信阳应聘。结果到了报名地点他才发现,原来到这里报名当船员的人有很多都超过了30岁。公司的人让超龄的人回家借别人一张身份证,用别人的名字报名。按照公司人的指点,张新功就用借来的身份证报了名,从此,他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合同和工资单上再也无法显示张新功这个名字。 张新功告诉记者,他们的工作是在大洋洲斐济群岛附近海域的一艘台湾渔船上捕鱼。在船上的前6个月里,船长是一个台湾人,对船员还不错,每天工作18个小时,还能休息6个小时,这令他们感到很满足。可是6个月后,这位台湾船长却突然结束了任期,取而代之的是一位50多岁的日本船长。渔工的苦难日子也就随之而来。
日本船长来后增强了渔工的劳动强度,把捕鱼用的渔线增长了20多米,让他们没日没夜地连轴转地干活儿,每天的工作时间都超过20个小时,甚至连休息的几个小时里还要坐在甲板上装鱼,他们经常两天之内只能休息两个小时。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也不敢打瞌睡,稍微一打盹,便会遭到毒打,“我的一颗牙就是这样被打掉的。”日本船长每天都要打人,不管你偷没偷懒。张新功的腿上至今还留下被木棍打得一块又一块的伤痕。 到了第13个月,渔工们忍无可忍,船入港靠岸时纷纷强烈要求回国。船方同意后每人只领到了25美元的工资,结果同船的分别来自河南、四川、江西、天津、大连等地的13名渔工,带着失望和屈辱含泪回国。回到家乡后,他们纷纷到当初报名的公司索要工资,但均被以违约为名一口回绝。
不管怎么说,张新功还算全身而归,而21岁的廖雷则是带着一身伤残回来的。 廖雷是信阳市息县小茴店乡人。2002年3月被河南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际公司)派到台湾英松渔业公司“光盈号”船上,在南非开普敦附近的海域打鱼,从此以后廖雷就开始了7个月零20天的噩梦经历。 在海上连续工作40多天后,廖雷的手因被渔绳磨破疼痛难忍,干活儿便开始慢了下来,被船上的二副(名叫胡克强)发现后,就拿着一根大木棍悄悄地从背后猛地将其打翻在甲板上,接着就是一顿棍打。他左胳膊当时就断了,当天肿得有碗口那么粗……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左胳膊就再也难以抬起。二副扔给他几片药后就没再理他,并不准他休息,每天必须和其他渔工一样干活儿,稍有怠慢又会遭到毒打。 廖雷看到商报上袁文龙受虐的照片,热泪滚滚而下。 他说,我也有这样的经历,有一次他被挂到船栏杆上晒了整整一个上午,而且不准吃东西。 一个月过去了,廖雷手臂上的淤肿开始消失,但疼痛依然困扰着他,干活儿仍旧有些缓慢,大副看见后,说他病是装出来的,遂对其谩骂。廖雷不敢吭声,只是继续干活儿。谁知,大副竟拿起木槌,一槌砸在他的左腿上。他说当时就感觉一阵剧痛,惨叫一声便倒在了甲板上,他的左腿断了,而大副却继续用脚踢他,并恶狠很地命令他不准叫痛,说:“如果叫痛就把你打死扔到海里喂鱼!” 从此,廖雷就再也站不起来了,只能爬着走路,趴着吃饭。廖雷说,几个老乡看到这一切后,因为同情他就经常背他去吃饭、睡觉。 就这样,大副仍然逼着他干活,让人用绳索绑住他的腰,把他吊起来,让他用手继续拉渔线……
廖雷给记者看了他当时偷偷写的日记:“我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期,我只知道我已经出海半年了,我每天只能看着我妈妈的照片,一个人流泪……我在外面受气挨打,也不知道每天被打多少次,我的手被打伤了,腿也被打伤了,我实在是不想干了,我想回家,就是死在上边也比死在海里强……我现在全身都是伤,有时疼得睡觉都难以睡着,一天只能睡上三个小时,有时候三天三夜睡不着……我这条路走错了……我想家,想爸爸、妈妈、弟弟和我的女朋友……爸、妈,你们让我回家吧!!!” 2002年底,廖雷和一位安徽渔工一起“违约”回国。经新乡市解放军三七一医院诊断,他的左臂已经折断,由于没有进行治疗属于自然愈合,骨骨头已经畸形,其左腿陈旧性骨折,骨骼属于自然愈合,已经错位,畸形,必须做手术才能复位。 然而,当廖雷的父亲带着儿子出国前的健康证明等,到河南国际公司请求索要医疗费和工资时,河南国际公司却说廖雷的伤出国前就有,并以廖雷违约为由拒付工资。
血汗钱哪儿去了?
包括南阳、信阳、郑州、驻马店、周口、新乡等地的外派渔工都这样对记者说,他们每个月的工资多为140美元,也有的是130美元和160美元,这些渔工告诉记者,在海外干活儿时,他们同船的河北、四川、江苏等地的外派渔工每个月的工资也不尽相同,有每月120美元的,有每月170美元的,也有每月180美元的。另据袁文龙说,有一个和他同船的江苏渔工每个月能领到300多美元。那么外派渔工之间的工资为何会出现这么大的反差,他们应当得到的是否和领到的有所差异呢?
记者从商务部的官方网站上查到这样一条信息:1998年7月17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商务部前身)下发关于向台湾地区远洋渔轮派遣渔工劳务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输台地区远洋渔轮普通渔工劳务工资严格执行每人每月360美元的最低限价,除此之外,外派劳务人员的奖金、加班费和加班工资等一律归己,经营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中扣除或提成。 从这份紧急通知中不难看出,1998年远洋渔轮普通渔工的劳务工资的执行标准是最低每个月360美元。而据来本报投诉的外派渔工王东晓介绍,他从渔船上获悉,2000年左右内地船员的每月工资比以往又上涨了60美元,内地经营公司应该付给渔工的工资更不会低于每月360美元这个数,那么剩下的钱哪儿去了。王东晓说,其实经营公司每个月从渔工身上的获利绝对超过渔工的所得。 王东晓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说,为他进行培训的经营公司平均每个月都会派出200名左右的渔工到海外从事捕捞工作,给这些渔工开出的工资也就是每月140美元,保守估计,除去一些少量相关的花费外,经营公司每月从每个渔工身上的获利不会低于200美元,也就是说经营公司每送出一批船员,一个月最低会有4万美元的进项,渔工几乎每个月都送,再加之培训费等,细算起来经营公司所获利润之巨可想而知。
王东晓说,据他所知,一些地方负责起协调作用的部门每个月也会从这些外派渔工身上获得一定的报酬,比如他所报名的县外经委就从每个渔工的月工资中得到20美元的回扣。除此以外信阳息县的投诉人张新功还对记者说,该县有专门的人到农村去招渔工,并从中提成。据反映,此类情况在很多地方普遍存在。 除了应得的工资被大幅度地克扣外,劳工们还被非法收取所谓的“履约保证金”。 这是袁文龙和南阳国际公司的合同中一段原文:甲方(指南阳国际公司)和国外公司负责督促雇主将乙方(指袁文龙)月薪(即140美元)中的50美元在船靠港时发给乙方,余下的90美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在银行将款项依雇主汇款时间依次存入,待乙方完成任务回国、外方确认属正常回国后支付给乙方。 和袁文龙一样,外派渔工都是这样领取工资的,他们说,合同中出现的履约保证金的作用,就是保证外派渔工能够如期完成三年或四年的合同期限,一旦中途回国,不管是受不了毒打虐待,有病受伤,还是船方的原因,都会被视为违约,履约金部分也就会被扣除。 记者经查找资料得知,为进一步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经营秩序,切实减轻外派劳务人员的经济负担,2003年10月29日,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取消企业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改为由外派劳务人员投保“履约保证保险”,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生效。但记者调查了解到,直到目前一些对外劳务输出公司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现象继续存在。
在海外渔船上务工,是个高风险的行业。渔工每天每时都可能遭到生命危险。劳工们这方面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呢? 在劳务输出公司与外派渔工之间所签的很多合同上,记者都看到了有关伤亡赔偿的标准,这些所谓的标准对渔工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几乎无一例外地一口定价,毫无商榷的余地。这些合同,在外派渔工的眼中,其实是一份生死契,王东晓对此更是深有体会,他说,他们打鱼时的确有这样的感觉,一条达姆鱼(一种名贵海鱼)的价格就比人命贵。
新郑市八千乡丁庄村的吕军立寄来了一封信,信中说,他1993年被河南省劳务输出公司派到南美洲附近海域的一艘台湾渔船上打鱼,每天都工作20个小时,船上的“干部”经常毒打渔工,船长经常拿出手枪威胁渔工,扬言:你们的命还没一条鱼值钱! 吕军立所讲的是10年以前的事,而现在,这种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善,袁文龙与南阳国际公司所签的合同上显示:如果袁文龙在境外服务期间发生伤、残、亡等情况时,对他的最高赔偿不能超过4万元人民币,除此以外,南阳国际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家属抚恤、子女及亲属就业均由家属自行处理。也就是说,袁文龙一条命最多就值4万元。
躲避阳光的阴影
对台渔工劳务合作始于80年代,并很快成为两岸经贸合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截至2002年底,内地与台湾地区累计签订劳务合作合同额11.4亿美元,完成营业额8.7亿美元。 但随着这项业务的发展,外派渔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日渐突出,劳资纠纷、工伤乃至凶杀等各类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另外,长期以来台湾当局的阻挠和限制,也使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大陆渔工的合法身份不被承认、不准大陆渔工上岛、工作生活条件恶劣、劳工的合法权益不能保证等等。 1999年2月台湾“金庆12号”船长枪杀大陆15名渔工的恶性事件发生后,为切实保护我对台渔工的合法权益,整顿对台渔工劳务合作业务经营秩序,1999年5月,外经贸部会同国台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商务部前身)、外交部、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六部办联合召开紧急会议并下发了《关于整顿对台远洋渔工劳务经营秩序的紧急通知》(〖1999〗外经贸合发第347号),暂停了对台远洋渔工业务。2001年全面暂停了对台渔工劳务合作业务。 2001年六部办还下通知强调要求:各级地方外经贸、外事、公安、交通等部门必须继续坚决执行《关于整顿对台远洋渔工劳务经营秩序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得对台远洋渔工业务进行立项审批,不得予有关人员办照、办证及出境放行。经营公司一律不得新签、续签对台远洋渔工劳务合同,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台湾渔船派出远洋渔工。对弄虚作假,违反通知规定的经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而在调查中发现,省内一些劳务输出公司至今仍在偷偷地向各大洋上的台湾渔船输出渔工。招聘时他们许诺给劳工办理因公护照,但为了回避禁令,在出国时都以旅游、探亲等名义让劳工使用因私护照,甚至过关、转乘飞机时还让劳工分散排队,并交代说如果安检人员问起就说是出国旅游,不多久就回来。有着这样经历的外派渔工都不明白,他们非常“正式”地经过外派公司办理了各种手续,却为何要偷偷摸摸地离境。 作 者:记者 白润岱 杨桐 田霖/文 邓万里 王晓钢 边城雨/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