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要修改《战争罪行法》有为虐囚脱罪之嫌
今后别国该如何对待美国战俘
本报特约记者 栾慧
美国《华盛顿邮报》日前透露,布什政府对现行的《战争罪行法》起草了修正案,目的主要是为了帮助那些用各种羞辱或屈辱手段对待囚犯的中情局特工、前军事人员和政府官员逃脱被起诉的危险。 消息一发布,立刻引起了相关组织及法学专家的注意,他们认为布什此举是在公然挑衅国际法,藐视《日内瓦公约》,而美国国会议员也为此争执不休。
美国的《战争罪行法》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通过的。这项法律规定,美国公民在触犯《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的“第三公约”时,应在联邦刑事法庭接受审判。“第三公约”被认为是战时对待战俘的最低标准,规定了禁止虐待和羞辱战犯,但是没有对其中的具体行为作出规定。
布什政府以“第三公约”的规定过于“模糊”为由,在《战争罪行法》修正案中,将侵犯战俘权利的行为具体规定为10项,其中包括残害、谋杀、强奸和扣押为人质等。而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的美军士兵强迫犯人裸体、给犯人上狗链子、让男犯人穿女人胸衣的行为,没有一项在这10项犯罪行为之中。而在《日内瓦公约》中,这些行为都算是侵犯了战俘的人格尊严。如果布什政府的《战争罪行法》修正案获得通过,那些美军士兵的所作所为将在法律上被容忍。
美国首席检察官艾伯托·高兹勒斯上周在美国国会一次听证会上说,《日内瓦公约》的规定过于模糊,国会应该对其加以“更好的定义”,以澄清审讯者在审讯战俘时应遵守的准则,以免犯下重罪。他建议国会提供一个清单,列出哪些行为在《日内瓦公约》保护战俘人权的条款中是犯法的。很明显,这是布什政府为其虐囚的士兵在寻求法律脱罪的机会。
维护《日内瓦公约》的国际红十字委员会非常担心美国的《战争罪行法》修正案计划。一名美国官员透露,该组织的律师曾赶到五角大楼和国务院,与美国官员专门讨论这个问题。但前美军律师杰弗里·科恩认为,“第三公约”是故意使用模糊语言,以免士兵绕开明令禁止的行为虐待战俘。“很明显,美国政府是在取消‘第三公约’。”一名来自美国得克萨斯州的法学助理教授表示。
尽管如此,布什政府却自认理直气壮。用美国首席检察官艾伯托·高兹勒斯的话说,《日内瓦公约》定义不明,对致力于保护美国国内免受恐怖主义袭击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目前该法案已经得到了布什政府主要官员的同意。而在国会内,议员们则对修正案抱有疑惑,并担心以后外国人如何对待被俘的美国士兵。由《华盛顿邮报》请来的10位专家律师在评论这个修正案时说,这些修正会影响到如何对待在押囚犯,并影响到其他国家对美国的态度。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