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颜斐)20岁的聂某在小区内散发小广告时不慎坠入正在更换作业的电梯间身亡,其父母将电梯工程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朝阳区法院酒仙桥法庭一审判决北京平步云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赔偿死者父母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9929元。
今年3月23日晚8点,聂某在朝阳区劲松一区111号5楼5门散发小广告时,自该门8层正在检修的电梯间坠入底层。小区巡逻人员发现后立即将他送往医院救治,但聂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院认为,被告防护措施尚存未尽完善之处,对此被告负有一定责任。但聂某作为一个健全的成年人未注意到封堵木板上的警示字样,其在主观上存在不可推卸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主观过错。聂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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