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的一天,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下属的上海立法研究所办公室,该所副秘书长郑辉搬来一大摞论文资料,“我们2004年向社会公开招标是4个课题、有5个课题组,这些就是交来的课题报告,你要全看?你肯定搬不动!”
这沓厚厚的课题报告,是上海市人大立法制度创新——立法课题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成果。 从2004年立法研究所首次将立法课题向社会公开招标以来,这项旨在提高立法的民主含量和科学性的新制度正走向完善。
引来众多竞标者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国明回忆,2004年的4项招标计划通过媒体、网络等向全国公告后,来了10余家竞标者,甚至一个项目有五六家角逐。每项课题完成后,都由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其质量。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徐向华承担了《上海市地方性法规法律责任设定研究》课题,今年6月13日才结题。课题报告多达7册,足有10多厘米厚。
“这份报告的质量超出预期!53万字,附有大量图表,把上海现行有效的113部地方性法规的法律责任部分条分缕析地做成数据库,周到细致。”为此,郑辉主动向人大有关方面打了报告,申请将原定的5万元经费增加到6万元。
沈国明表示:“这几个立法课题,都达到一定的效果,对我们将来的立法大有帮助。”
另一位中标者、上海师范大学法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孙育玮教授表示:“开放式的立法课题研究,向社会吸纳资源,有利于集中社会各界的才智,也有利于实务部门和学者的研究实现互补。”
信息对称是关键
2004年这次“发包”,其中一项课题采用了A、B卷形式。这项课题名叫《环保类地方性法规效用实证研究方案》。
评标时,根据专家打分,上海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黄震为首的课题组递交的标书是第二名,比以华东政法学院教师为主的课题组仅低一分。从实践来看,环保局掌控的资源较多,更利于课题开展。因此,评审专家主张用A、B卷的形式开展课题。
事实验证了预期。
由黄震领衔完成的B方案被认为更符合人大方面的预期。“这份报告,数据详尽,对未达到立法目的的部分也一一列出并分析了原因。”沈国明评价。
而院校承担的A方案则被要求继续优化。
为何如此?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信息不对称。尽管上海市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学者要了解部门的详细数据仍隔了一层。
摆在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回到过去,立法还是在政府机关兜圈子;二是继续向社会开放,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前者容易,但很短视,容易导致部门本位主义的诟病。”沈国明认为,要让民主立法取得更大的实效,关键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进一步优化制度
2004年这次立法课题招标效果不错,但5个课题组的报告质量有高有低。有的被认为完成情况符合预期,人大很满意;也有个别的,至今仍在继续优化课题报告。
如何优化这项制度?
2005年,上海立法研究所没发包课题,花大力气研究改进招标方案的制度;2006年,第二批招标的课题酝酿成熟。发包制度,除公开招投标外,开始采取其他发包形式,比如定向议标。7月31日正式发包的《上海市行业协会立法效用实证调查及完善建议》课题,便采用了这种形式。
郑辉打了个比方:“原来只凭一张标书,就像媒婆总说对方好的一面;现在是自由恋爱,全面判断。看上去效率和透明度差了点,实际上相对更合理。”
一些细节的变化似乎表明情况正在改善。与2004年上海人大的发包课题相比,2006年的课题设计得更具体,更强调可操作性;上海市人大除像以往那样为学者与政府部门牵线搭桥外,还为每个课题找了一名资深的来自政府的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