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画模似像悬赏捉拿致人死亡肇事司机
该司机涉嫌6月29日在海印桥脚撞死人后逃逸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华 实习生 冯婧婧 通讯员 交宣 周斌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6月30日交警部门发布一则关于“6·29交通事故逃逸者应尽快投案自首”的新闻后(信息时报于7月1日作报道),知情者纷纷提供线索,经过公安交警部门的侦察,目前该案件已有重要进展。根据各界人士提供的资料,公安技术部门已模似出该肇事司机的画像。
2006年6月29日6时25分左右,在广州市越秀区海印桥南往北下桥口路段,发生一宗一辆悬挂粤AV9823号牌的灰色柳州五菱牌小客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骑车者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小客车驾驶员将受伤者送到东山区人民医院之后逃逸,至今未来接受处理。
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敦促肇事司机不要执迷不悟,应迅速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希望上述附图中的男性人员主动与公安交警联系,协助调查;并请对附图中反映的男性人员和相关信息的知情者尽快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将对提供有效线索者给予奖励。(联系人: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山交警大队何警官、黄警官,地址:广州市东山区环市东路433号,电话:020-37617063,37619718) |